“有个别部门,买成箱的方便面、矿泉水去救灾,要知道,一瓶矿泉水能买二斤粮呀!救灾工作中的这种阔少爷作风实在应该刹住了,要把宝贵的资金用在群众真正需要的地方。”在河南省政府26日召开的专门研究救灾工作的常务会议上,省长李成玉痛切地说道。(7月27日《光明日报》)
看到这则新闻,一些网友笑了:方便面、矿泉水能够值多少钱,送点这个东西能算浪费么?李成玉在作秀吧!但正如李成玉所说,与支锅蒸馍烧开水相比,方便面、矿泉水还是浪费也不实惠。而李成玉话语所透露的为老百姓节约、为人民谋利益的理念更值得我们赞赏。
在以往的救灾过程中,灾民常遭遇这样的尴尬:一些企业捐赠的成箱高级药品没法用,病人却吃不上普通的感冒药;在灾民饥寒交迫时,有关部门却送来了电扇;而一些救灾物质虽用得上,也是“大炮打蚊子”——如羽绒服、棉被等物品就曾高级得让灾民不敢用。而在救灾现场,工作人员将随意发放救灾物质,救灾物质无人照管、浪费严重等现象仍是屡见不鲜。更有一些工作人员,借救灾的机会住酒店、吃大餐,大肆浪费、挥霍。
更为恶劣的是,一些灾区的民政部门甚至政府,或把国家下拨的大量救灾款直接挪作他用,或将救灾物资改变用途。如云南大姚便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地震救灾资金4000余万元,为基层干部及其亲友谋私;山西省民政厅,将社会捐赠的2000万元善款,用来修建豪华办公楼及住宅等。这些恶劣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受灾群众的利益。
笔者认为,这些现象所以出现,正是因为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为老百姓节约、为人民谋利益理念的缺失。试想,当一个灾民拿着赈灾的款项时,他会拿去随意购物,大肆挥霍么?当您拿着捐款去为您的孩子去治病的时候,您会中饱私囊么?在笔者看来,若我们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能够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救灾,能时刻想着钱不是自己的而是灾民的,他们也就会节约每一分钱了。
中央和各级政府下拨的救灾资金必然是有限的,而这些资金来之不易。当一些资金被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占为私有或浪费后,受到救助的灾民必然会减少。当一些资金被用于购买方便面、矿泉水之后,一些灾民也就用不上其他最迫切需要的如药品等物资了。所以,真正做到节约就必须“把钢用在刀刃上”(李成玉语)。这就要求我们在花每一分钱时,都要想想是不是灾民最需要的,对他们是不是最实惠的。
另外,有关部门还要确保每个灾民都得到帮助,防止分配不均。每逢灾后,常有灾民反映,村干部家得到的救济是肉罐头,其沾亲带故者则可以分到火腿肠,而村民们只能领到腌咸菜。而一笔救灾资金或物资由省而市、由市而县、由县而乡、由乡而村、由村而组,经过层层截留后,最后才能体现在灾民身上的也就所剩无几了。笔者认为,从筹集资金到购买救灾物质,从购买救灾物质到救助灾民,应该是一个紧密的链条,要确保救灾资金能用到灾民这块“刀刃”上,缺了哪一环都不行。
只有当救灾精确到每个灾民,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帮助时,灾害造成的损失才会降到最低限度,救灾的效果才会得到保证,“救灾救灾越救越灾”的现象也便不会出现。希望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能够细些再细些,将救灾工作精确到方便面。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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