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6日晚上8时,发生透水事故的广东省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16名井下作业工人已被困60多小时,生还希望渺茫。为了加快抢救速度,兴宁市政府组织的救援小组紧急从附近十多个煤矿中召集超过300名矿工前来参与救援。兴宁市市长曾祥海在接受希望媒体可以协助他,呼吁已逃跑的矿主掏出良心来,回来一起抢救被困的16条生命。(据《新快报》7月17日报道)
兴宁市市长的这一呼吁,可谓言辞恳切,而且也有着充足的理由:该矿的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极为少见,这为救援增加了难度,而矿主应当是对地质条件最为熟悉的了,因此,如果矿主能参与救援,必能减少作业的盲目性。
但是,已经逃跑的矿主,看到这样的呼吁,会“掏出良心”回来吗?笔者的猜测:可能性极小。理由:为了利益根本就不顾及工人的安全,而出事后想到的不是及时营救而是逃跑,这样的人是典型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所言之“黑心矿主”,再跟他们谈良心二字,无异于对牛弹琴。
也许有人认为笔者的看法有些“悲观”,但是,请大家看看一些“黑心矿主”的言行,我敢保证,其“黑”肯定会超出大家的想象。笔者指的是刚刚曝出的山西宁武矿难瞒报事件。17名矿工遗体被转移数百公里到内蒙古,矿主的目的竟如此简单:为了降低死亡数,以图能继续开矿。可见,死难矿工在矿主的眼里并不是一个个生命的消逝,而只是可能影响到自己能否继续经营的指标而已。
这并非笔者妄断,矿主自己的说法要比这直白得多。承包矿井的侯丽芳7月3日从浙江飞山西时,在太原机场被警方抓获。在被警方控制后,侯丽芳轻描淡写地对调查人员说:“人已经死了,花多少钱都没关系,只要能让我继续干下去。”“他们的心比煤还黑,在他们的眼里,金钱可以摆平一切。”调查组的一位成员说。
侯丽芳的轻描淡写,其实是“底气十足”。在事故发生后,侯丽芳除了主动给一些遇难者家属每家至少20万元赔偿外,还将900万元交到当地政府,作为事故善后费用,可以说真正做到了一掷千金。这样的底气从哪里来?毫无疑问,是带血的煤炭带来的高额利润。
或许侯丽芳言行有自己的独特性,兴宁福胜煤矿的老板无法与之并论。但是,作为煤矿老板,侯丽芳无疑具有代表性。其一,开矿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其二,能够降低的成本尽量压缩,包括安全成本,其三,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想赌不怕输,因为高额的利润可以保证赔了钱仍旧有钱赚。已经逃跑的福胜煤矿老板,想必不会有什么大的差别。
李毅中曾对这些“黑心矿主”的特点进行过总结,那就是“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的安全,私挖乱采,利欲熏心,草菅人命”。因此,兴宁市长想通过良心的呼唤令其回头,难。政府应当做的,是事前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事后严肃国法,对逃跑的要有能力抓回来,带血的钱要补偿给死难者,加大罚款力度让煤矿死不起人。除此,并无捷径可走。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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