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虎毒不食子”,如今竟出现“易子而杀”的人间悲剧,杀子的两对夫妇可谓丧尽天良。据说两对夫妇的杀人动机,是觉得身有残疾的孩子“养大也没有希望”。可是,孩子再有残疾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知道两对夫妇何以下得了手。交换着杀害对方的孩子,或许能够做到“眼不见为净”,让亲自杀子的罪责心理减轻一些,可不知两个无辜孩子临死前的恐惧眼神,会不会一次次在两对父母的梦中萦绕?
被杀害的两个孩子,一个是智障,另一个是聋哑。应该说,残疾孩子的确会增加家庭的负担,让父母抚养起来较为艰难。然而无论如何,身有残疾绝不是应从世间消失的理由。所有人的生命权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笔者相信两对夫妇绝非不知道杀人犯法,他们能够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之事,只能说他们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成了彻头彻尾的禽兽。
最让人感到痛心的是,被杀害的聋哑孩子王永辉,还压根算不上是父母的累赘。他人很机灵,上过聋哑学校,不仅能独自外出打工,而且还找到了女朋友。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自强自立的残疾青年,在第一次被谋杀未遂的几年之后,竟再一次惨遭毒手而含恨离世。对他的第二次谋杀行动,他的生身父母竟然亲自参与。有如此丧心病狂的父母,叫可怜的孩子怎能瞑目?
报道中说,在当地村民的印象里,王永辉的父母“可能是一时糊涂”。可是,为人父母的成年人,再糊涂能糊涂到“易子而杀”吗?更何况,他们为了“斩草除根”,不惜两次对孩子实施谋杀。在笔者看来,极端自私自利的两对父母,为了自己能过上更轻松的生活,不惜冲破人伦和道德的防线,让心中的“恶之花”结出了果。对亲生儿子如此畸形的心态,让天下所有的父母情何以堪!
八十多年之前,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就指出自然界的生物都有一种天性,那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人比自然界的生物要高级得多,更应让爱成为长幼之间的常态。如果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爱,还怎么能被继续称之为人?鲁迅先生说,做父母的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而陕西这两对“易子而杀”的父母,道德的大坝被享乐的潮水冲垮,怎能不让世人感到深深的恐惧?
( 责任编辑:悲风 )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易子”,共找到
5,227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