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13点10分左右,沈阳市新乐花园小区3号楼4单元宋玉兰和亲家带着5岁的外孙出去买菜。刚出楼口,一辆警车溅起的泥水污了孩子一身。当两位老人质问警车上的人时,一名叫史涛的警察竟说:“我是流氓。”尔后,史警察对两位老人口出秽言,不堪入耳。(《时代商报》6月5日)
史警察的一句“我是流氓”让人震惊!
流氓是什么?不讲道理,不讲公德,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是老百姓所不耻的群体,更是警察执法的对象。应该说,“流氓”这个词与警察两个字根本就靠不上边。作为人民群众安全保护神的警察,史涛本应处处替人民群众的安全着想,为人民服务,在与群众发生矛盾时,理应当好社会秩序维护者的表率。将他甩出的那句“我是流氓”仅仅归结为一时之气恐难以服人。因为在与两位老人发生口角后,在说完这句话后,他还继续对老人恶语相向,言行之中丝毫看不到人民警察应有的品德。
再说,从报道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这起原本很简单地矛盾发生在这位警察居住的居民楼下。车上载着的那几个人似乎也看不出就是警察,更看不出这是在执行什么公务。笔者搞不懂的是,一个没有执行公务,公车私用的警察为何还敢这么横?难道他就不怕自己的这种行为曝光后,受到上级的查处吗?
警察自称“流氓”,笔者的理解是,史警察想以这种方式与其说是告知,不如说是威吓两位老人:别惹我,惹了我有你们好看的,到时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以笔者的阅历来看,老百姓是不怕真正的流氓的。因为一旦遇到真正的流氓时,老百姓往往有两种主要途径可供选择:一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就像我们常常看到的那些见义勇为的报道一样,大家团结起来。第二条途径也是最为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报警。几乎每一个老百姓都知道“有困难找警察”,有麻烦打“110”。但是,当面对的是自称流氓的警察时,老百姓的心里只会是一片茫然,因为你根本不可能指望“流氓”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正,来保护你的安全。这种警察只会用自己手中的特权,为他们的胡作非为寻找保护伞。
从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到这起“我是流氓”的自我宣示事件,我们不难看出,特权思想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警察的身上若隐若现。警察身上的这种特权思想不除,这种以“流氓”自居的警察一天不清除出队伍,人民群众的安全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就会有更多的警察败类不以“流氓”为耻,反以为荣,胡作非为。要知道,他们破坏的不仅仅是一个执法队伍的形象,更是一个法制社会的公共秩序。(作者:禾刀)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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