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谈-新闻评论 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日月谈-新闻评论-搜狐网
评论首页 | 社会 | 时政 | 国际 | 经济  | IT | 汽车 | 文化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论坛
小调查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 瓜农含泪抛售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是否合适?
1、拖拉机进城是否不文明?
不文明,影响市容。
拖拉机进城方便了群众。
说不好。
2、这样做是否侵害了农民利益?
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农民积极性。
这样做也是为了城市的文明。
不好说。
  往期调查
专栏作家

经济

柴之菁 | 薛兆丰 | 鲁 宁 方 刚 | 吴向宏 | 李子旸 冀志罡 | 郭松民 | 易宪容

文化

朱学勤 | 葛剑雄 | 雷 颐 袁伟时 | 张远山 | 薛 涌 朱大可 | 徐友渔 | 熊培云

体育

方 肇 | 毕熙东 | 舒桂林 张慧德 | 于 嘉 | 贾志刚 周才鸿 | 陶 伟 | 李 珂

热点回顾
·吃喝嫖赌齐全的阜阳法官
·
警察为何被警察打死?
·他们该不该被女老板罚裸站
·“小姐”进村说明了什么?
·站在街上就是“卖淫女”?
·小姐出没农家乐让人难乐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警察如此作为让人悲哀
·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
·“强奸幼女”竟然合法?
网友评论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女兵裸浴当卖点有辱经典
·为文革博物馆的民间性质叫好
·小泉会“浪子回头”吗
·不能放过刑讯逼供的人
·逼迫女同学手淫的悲剧
·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了司法公正?
·你赞成裸体播新闻吗?
·书记该先追车还是先救人
·自考生是北大的失败?
·你会歧视河南人吗?
您现在的位置:搜狐首页 » 新闻评论 » 圆明园 » 圆明园要办成地产公司?

圆明园要办成地产公司?
作者:五岳散人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Star.news.sohu.com 2005年5月23日14:48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0)】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圆明园在没被烧毁的时候号称“万园之园”,相信当时要是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什么的,也是要记载一笔的;被烧毁后是最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占地面积相当不小,也应该是个世界纪录。而就在最近,圆明园又接连成为媒体的焦点,一个是因为往湖里铺塑料布的环保事件,一个是近日《新京报》报道圆明园利用公园土地建别墅出租牟利。虽然挂羊头卖狗肉在我们这里几乎成了某些商业开发的代名词,但能把公园办成地产开发公司确实足够让人惊奇一下。

  据《新京报》报道,在圆明园的万春园里,大约有3万平方米的范围内盖了大约30栋中式别墅,每月的租金高达数千美金。如果我们做个简单的除法,就会发现每栋别墅占地面积大约1000平方米。据说这是十多年前就完成的项目,手续齐全、运行稳定。初始的投资方是一家香港公司,现在的所有者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余生也晚,没赶上圆明园最辉煌的时候。不过即使在圆明园最辉煌的时候,那也不是我等百姓能进去观光的场所。据说当年我家隶属满族上三旗,是有资格成为宫廷侍卫的那种人家。但那也就是到宫廷里充当一个“三等虾”(清朝宫廷侍卫的满语称呼),还是没有资格随便走动的那种,圆明园的湖光山色跟一个普通侍卫不会有什么缘分。

  在我的印象里,这地方成为公众场所始自辛亥革命之后。满清皇帝退位以后,这地方就属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虽然后来开始收门票,但因为公园毕竟还是需要有人来管理的,这些成本要从门票收入上解决一部分。比起当年给钱都不能进的时代,这肯定算是巨大的进步了。

  按照我们对于公园的理解,那地方就应该是公众休闲的地方,除了必要的管理机构与不得进入的草坪之外,公园里的公众设施,除了卫生间不能进错门以外,都应该是公众可以到达的地方。可是在圆明园里面,就有这3万平方米的地方,是公众所不能进入的。而据《新京报》同一篇报道披露,居然就有学生因为穿过这个区域被罚款10元。

  讨论公园里是不是应该利用公园的土地建别墅用于牟利,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事。任何具备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园是国有土地,任何部门与个人都不能用这个土地来为本部门谋求商业利润。

  这件事里唯一有意思的,是圆明园管理处在此事上的说法:他们宣称这个别墅项目具有完全合法的手续。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于1987年1月1日,这个公园内的别墅建于1992年。翻遍《土地管理法》,也找不到能够支持这个项目能够立项的法律依据。这些“完全合法”的手续,不知道合的是哪部法律。

  想来地球人都知道,在我们这里没有好办的事,也没有办不成的事,到底合的是什么法并无追究的必要。因为公园内的土地就不应该批准建设别墅项目,违背了这个原则,所谓的“合法手续”其实就都是非法的。但别墅明明建在不应该建的地方了,再说“完全合法”这种词汇,只能让人觉得搞笑而已。

  公园的管理部门一向被国人认为是清水衙门,属于享受优美环境、实际利益不多的那种单位。但从圆明园管理处这两次被曝光的事件看来,这个公园的管理部门着实有钱。不但这个别墅出租可以有大量收入,就是往圆明园的湖底铺上一层塑料布,都可以开出一亿七千万元的大手笔。圆明园公园管理处成立至今只有18年,公园里面就有了30栋别墅,还可以用那么多钱铺设湖底塑料布,而门票价格只有涨价、没有优惠。在很多公园的经费都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能问一句:这里面到底还有多少猫儿腻?而按照国外揭露黑幕时的命名惯例,这次大概可以命名为“圆明园门”事件了。

  在写本文的时候,一个朋友打来电话称,他在北京某公园(不是圆明园)里租到了一个小院,准备把公司挪到那里去,他号称要享受一次皇家园林里办公的乐趣。看来,我们的公园最适合的业务,是房地产开发。

( 责任编辑:悲风 )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公司”,共找到 264,762,343 个相关网页.

央视名嘴为何如此恶俗   >>>进入评论频道,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推荐】【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相关链接

  • 圆明园为何如此多灾多难?(05/25 09:39)
  • 解决圆明园问题的原则和方向(05/25 08:55)
  •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