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总有一些老师的“事迹”铺陈在我们面前,阐述同样一个事实:老师对学生的惩罚过了头。
长春客车厂第二中学高二年级二班的11名学生被老师锁在一个装有扫帚、铁锹的阴暗仓库里,罚抄守则50遍,只因他们在放学时提前离校了(4月26日《新文化报》)、河南三门峡市一名9岁学生上课期间在教室的墙壁上画了个方框,老师则在该学生脸上画了个方框(2004年12月6日《大河报》)……
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彼此隔离、对立乃至某种仇恨的情绪,究竟来自于何方?为什么总有那么一些老师不把学生当学生,而当作泄愤的工具;为什么总有一些学生不把老师当作老师,有种把一切权威象征(老师、家长)推倒的冲动?
人们一直视教师为一种神圣的职业,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品格是教师职业本身理想化的伦理规范和要求,但过分地强调教师的德行,在现实教育活动中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因为一个职业的发展如果仅仅建立在从业者的道德和良心上,成为“只讲道德、缺乏规则”的职业,它的基础脆弱如沙塔,并且在无形中弱化了教师作为世俗化专门职业的属性。
还教师职业的世俗性原貌,是倡导教师专业化的另外一层含义。几乎所有的教育心理学理论皆认为:奖励比惩罚好、表扬比批评好。然而,如果学校教育中完全摒弃惩罚,那是不可能的。而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不少老师缺乏惩罚的规则化手段。在面对一个不断搞乱、破坏教学秩序的学生时,常见的场景不过是规劝与呵斥,最终可能爆发为一场冲突,老师以各种“即兴发挥”来惩罚学生,从而演变成更严重的冲突,隐患不断。
惩罚是对严重过错的遏制,目的是防止过错滑向更大的过错。而惩罚最需要的是规则的明晰化以及对规则的遵从。比如,对那些多次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既上升不到目前校规校纪惩罚的高度,负面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在这样的现象面前,老师可供选择的惩罚规则有所缺失。
一个教育的世界首先应当是一个规则细化的世界。在对待学生过错的惩罚规则制定上,完全可以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与学生来个“规则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制定更量化的惩罚规则。既然大家都承认,一个学生的不遵从纪律可能产生坏的示范效应,可能让其他学生无法正常上课,让老师职责履行不下去,他必须承担过错所带来的后果;老师则应当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予以惩罚。
明晰化的规则在老师与学生之间划了一条“三八线”,愤怒的老师能够将愤怒化为可操作的惩罚手段,冲动的学生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冲动遭受过于严苛的惩罚。我们无法保证一个人,无论他是老师还是学生,时刻不脱离理性的缰绳,产生瞬间的冲动;但我们可以保证在一套比较完整的规则之下,约束老师与学生各自的冲动,让它们在规则的范围内释放。让规则的惩罚代替“冲动的惩罚”,也许是解决当前教师与学生管理矛盾的现实途径之一。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