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4时许,位于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拾荒男子强奸。更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40余人,却没有一人出手制止(4月26日燕赵都市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总是让人无言而愤。光天化日,闹市街头,犯罪现场和犯罪情节逼近到了人们的道德与正义警戒线上,此时选择彷徨和冷漠意味着什么?在层层簇拥的旁观者中,是否有人动过哪怕是彷徨和犹豫的伸援念头?又有多少人原本就抱着“冷眼看世界”的惯性心态出现在他不应出现的地方?
也许有人会说,在那么多围观者中,哪怕有一个人挺身而出,或是打个报警电话,或是……很遗憾,或是、假设、悲剧之后的道德清算只能让受害者的遭遇更添几分悲情色彩。从另一个层面说,即便侥幸出现了这样一种事实转机,一个人的道德觉醒和义气凛然难道就能遮蔽众多精神麻木因子留下的阴影?当类似见义不为甚至是见义旁观的现象接二连三出现于公众视野时,或许,我们真该为社会的真实道德水准反思并重新审视、评估一下了:群体性看客现象为何大量存在?导致其愈来愈趋于“共性化”、“沦丧化”的缘由何在?
解剖之一,利己主义思想的盛行。心灵与心灵之间被私欲杂念阻隔,人与人之间被利益纠葛切割,家庭与家庭之间被水泥牢笼、日益疏离的社会公共属性“肢解”,留给开放式公共空间的情感因子便所余无几了。没有真情实感和公共道德的维系,谁又能奢望在公共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会有微笑、怜悯、扶助、伸援及时出现?
解剖之二,社会责任意识的稀缺。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社会的主人,对它的秩序维护、道德建设、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的构建与保障,应是每个公民必然的义务与责任。
解剖之三,法制意识的淡薄与缺位。毫无疑问,面对闹市强奸这样的恶性犯罪,冷漠地充当看客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失范,更是对严肃法律的漠视与亵渎。
解剖之四,凸显了某些现行约束机制的空白与盲角。当见义不为、见难不助、见死不救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社会暗流时,仅仅舆论批评、道德谴责显然是不够的(谴责与批评的对象往往是以群体面目呈现,不可能起到任何效果)。此时,能否考虑在制度建设上予以针对性的设计,比如对漠视重大犯罪行为的“看客”们施以惩戒措施,只有大大提高其看客成本,在道德和责任感发挥不了应有作用的某些角落,才可能根本扼制这种让正义和法律“蒙羞”的可悲场景的出现。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