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公务员法》(草案)。领导干部资产申报制度能否写入公务员法,成为委员们讨论的一个话题。(4月26日《新京报》)
报道说,领导干部资产申报制度有望写入公务员法。其实,这不应该成为问题,因为中办和国办早在1995年就发布了领导干部申报财产的规定,将其写入公务员法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还有点难产呢?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申报财产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问题。笔者认为,领导干部申报财产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领导干部的财产不仅应该申报,而且还应该在地方媒体上公开。目前,世界上90多个国家实行这种办法,我国也应该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应置于阳光之下。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领导干部的正当财产也受法律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领导干部有非法所得财产,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是法律打击的对象。把领导干部的财产置于阳光之下,不涉及侵权问题,因为领导干部的正当财产都是有依据可查的合法财产,放置在阳光之下,改变不了其属性。对于那些有非法所得财产的领导干部来说,更不存在侵权问题,申报、公布财产则会使他们尽快露出马脚。
表面看,领导干部申报、公布财产制度阻挡不了官员继续腐败,因为领导干部不会把腐败之财申报、公布的,这是事实。但是,申报与不申报、公布与不公布大不相同。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领导干部有非法之财,肯定会露出蛛丝马迹。申报、公布了合法财产,没有申报、公布的涉嫌非法所得的财产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
当然,暴露了非法所得财产,也不会自然而然地受到查处。有人曾说过领导干部的衣食住行都是举报信,因为收入决定消费。如果领导干部的消费水平高于收入水平,那领导干部就涉嫌取得额外的非法收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去查,去请当事人“说清楚”额外收入的来源渠道,进而揪出腐败分子。
领导干部申报、公布财产看似与反腐败没有多大关系。但是,笔者以为把领导干部的财产置于阳光之下至少有三个作用:第一、可以时刻提醒领导干部收敛自己的行为,不要做让人民群众抓住“把柄”的勾当;第二、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反腐斗争中,人民群众不能缺席,并且也只有人民群众真正、真心参与,反腐斗争才能深入持续开展;第三、有利于纪检反腐部门发现和查处腐败分子。
法律是保护个人隐私的,但是作为领导干部取得的合法财产不应该成为阻挡公开的隐私。领导干部包括合法取得财产在内的行为应该是光明磊落的,如果是真金就不怕火炼,就不怕申报、公布自己的财产,只有那些心里有鬼的腐败干部才会怕见阳光。领导干部申报、公布自己的财产,不仅是反腐的需要,也是保护领导干部的需要,应当看做是党、国家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最大关怀。期待领导干部的财产早日公之于众。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