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经济发展与生命质量间,“职业病”这个我们平常并不特别关注的词扑面而来。工业化进程上、中国制造中,财务成本项目外的这笔“人力”成本,陡然搅得我们心底强烈不安。
4月24日至5月1日,是今年以“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的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0日,卫生部官方网站挂出它与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就此联合发出的有关部署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97号)。4月19日,在京开幕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是部署中为宣传周安排的前奏,响起的声音一下就拽出了事态的严峻。
它说: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者超过2亿;在报告的职业病中占80%的尘肺病,上世纪50年代以来累计报告病例58万多人,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已死亡14万多人,专家估计实际发病比报告例数多10倍;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对职业病的防治和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极不适应(《北京青年报》4月20日)。
“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这结论,一个多月前的3月16日,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全国职业病防治电视电话会上就已指出。他说,有的地方发展到出现“尘肺村”、“中毒村”的严重程度,甚至发生因纠纷处理不当而堵塞道路、罢工、游行、集体进京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事件。其时,他提到已逾十年的《北京宣言》。
1994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合作中心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讨论和通过了“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全球战略建议书,这一《北京宣言》的主旨成为1996年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的决议——蒋作君副部长称,我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应当承担这一使命。
“应当”是一把标尺,衡量出我们承担使命的现实差距。“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要求:应保证世界上所有工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就业形式或劳动场所的规模或位置,都能享有职业卫生服务。比照检讨,我国职业卫生保健现状的落后,既表现在“人人享有”的覆盖面欠缺上,更突出表现在“人人享有”的公平度显失上——职业病危害,整体呈由城市向农村、由东部向中西部、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的趋势,农民工是最大承受群体。
曾见宁波蔺草编织业这样的典型,工人在粉尘弥漫的车间“吐出的痰就跟泥浆一样”,患上尘肺病后维权索赔又被有关部门推三挡四遥遥无期(《新京报》2004年5月21日)。近看,就在4月20日这天,便有两条消息分别佐证着“人人享有”的覆盖面欠缺与公平度显失:《新京报》报道,湖北省抽检556家存在粉尘或毒物危害的企业,职业卫生竟无一家合格;《健康报》报道,国有煤矿尘肺病发病调查显示,农民工发病率4.74%、发病最短工龄1.5年、平均6.69年,而正式职工发病率0.89%、发病最短工龄25年,职业卫生公平的倾斜何等明显!
有些行业,“要钱不要命”地运转令人寒心,像蔺草编织,产品主要出口日本,可日本自己因尘肺病危害早已停产,我国能否站稳以人为本立场对其禁止?而大多数职业病防治,重在事前预防,关键是保障必要投入,然我们却太过吝啬——如产煤大省山西,尘肺病人数排全国前三,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业卫生投入上却最差,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仅太原剩4家(《山西商报》3月7日)。但原本,治吝啬有以《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没治住表明它们常常被束之高阁,哪怕宣传了又宣传,这甚至令工人对依法维权不抱什么信心。
有必要重温《北京宣言》的重要通识:职业病损害劳动人口健康,影响工人劳动生产率及他们家庭和家属的经济和社会福利;职业卫生投入不是负担,对公司和国家经济会产生积极影响;鼓励政府制订特殊政策和规划,包括向所有劳动人民提供合格服务的行动;政府应保证建立有效实施规划的必要基础设施,包括服务、研究规划、培训与教育、情报和数据库;实际职业卫生活动中心应在劳动场所,工人对可能的危害和危险有知情权和谋求改善权……
在我国总体已迈入小康门的今天,还存在太多的劳动者正常职业卫生条件也难保全现象是一种耻辱,其中看人说话的不公平状态十分明显则是奇耻大辱,这不是财力方面捉襟见肘的问题,而是以人为本的观念仍普遍淡薄和法律、体制、政策、管理等水平跟进乏力的问题。知耻应后勇,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提升生命质量间即使存在矛盾,后者在选择中也永远优先,努力消减“职业病”这笔“人力”成本,根本上不必看GDP等的脸色行事,更何况“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在改善人人生命质量的同时,会增进社会整体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福利。
衷心希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不仅仅是“宣传”了事、更别流于纯粹应景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周”。劳动者期待,已逾十年的《北京宣言》声音,切实化为劳动者健康保护的武器。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