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长沙望城县委副书记杨奇保18日在望城电信大楼跳楼身亡。经当地公安局多方侦查取证,认定杨近期在医院发现肾部有肿块后,心理和生理上不堪病痛折磨,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当地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也没有发现杨涉嫌犯罪和违纪的事实和线索。19日上午,当地政府通报其意外死亡原因系本人对病痛的极度恐惧,导致自杀身亡(见4月20日《时代商报》)。
实事求是地说,官员自杀常常让人们下意识地想到,自杀的背后是否会涉及腐败问题?因此,对于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及早介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公布于众,无疑是明智之举。
但是,看了当地政府对杨奇保的死亡原因所下的结论,却让我感到仍有疑问在胸。结论称杨发现自己肾部有肿块,心理和生理上不堪病痛折磨,产生了轻生念头。身上有了肿块,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到了什么程度,结论对这些问题却“语焉不详”。
据说,当地政府之所以对杨奇保作出“因病痛自杀”结论有两个原因,那就是公安机关没有发现杨犯罪的事实和线索,而且当地纪检部门也没有接到过对杨的举报。杨奇保是18日下午跳的楼,而19日上午当地政府就作出了死亡结论,在这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内,没有发现杨奇保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和线索,从而就判断杨奇保自杀的原因不在于此,未免显得草率吧?
去年2月,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局长李海留下遗书后自杀了,雅安有关部门很快对李海死亡作出的结论是:李海因为病痛折磨,对战胜疾病、搞好工作缺乏信心,心理素质脆弱,选择了轻生的态度和行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事情的发展却最终证明了当时有关部门对李海死亡所作结论的“草率”。因为当年8月4日,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张学忠在一次讲话中对李海之死作出了完全另一种评价:雅安原公安局长收了黑钱,跳楼是自绝于人民!
由于有了对李海之死评价的教训,我觉得长沙或望城当地政府对杨奇保之死也应当谨慎地“盖棺论定”,不要这么草率地轻下结论。具体来说,我觉得当地政府应当先把杨奇保之死的情况向公众进行披露,首先确保公众享有知情权,同时也把政府对杨奇保之死所作的结论向公众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示,当然这个时间不宜过长,而在公示之后,确实没有发现杨奇保有什么问题了,再最终给杨奇保一个定论也不迟。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