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本市经贸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原处长林抗涉嫌受贿一案。据公拆机关指控,2001年,林抗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帮助他人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指标,盖了7个章先后2次收受行贿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80万元。法庭上,林抗声称,“我身为国家干部,走上审判席,完全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我本以为这只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没有意识到是违法腐败行为。”
因为日期的巧合,乍一看到这则新闻报道,我差点以为遇到了愚人节里的“黑色幽默”、“虚假故事”。想想看,盖7个公章,轻松入囊180万,一枚公章价值二十多万,在林抗眼中,公章无疑就是取之不尽的“摇钱树”,用之不竭的“聚宝盆”。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如今他站在庄严的审判席上,剖析心路历程时,竟说自己之所以有今天的下场,全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作怪,没有想到是犯了罪。
呜呼!林抗在法庭上的宣言可谓独出心裁、语惊四座!鉴于材料所限,我等对林某人的基本情况尚不太清楚了解,但处级干部的官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应是没有问题的。他大言不惭、匪夷所思的辩解表白,让人们想起了什么呢?
有人形容,贪官如演员。尤其在受审时的临场表演,个个技艺高超、巧舌如簧,包括眼下这位林抗在内。许多大小官员总是千篇一律忏悔自己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现在林抗又感叹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我就横竖想不通,别说咱们国家已连续多年进行过普法宣传教育,就是不暗世事的孩童、初涉社会的中小学生都懂得盖公家的章将钱装进个人腰包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属于违背政策、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可为何作为一名中高级公务员的林抗偏偏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呢?
在我看来,贪官的表演实在大有深意,稍微留心,不难分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政治作秀型。此类贪官动辄大谈加强学习、注重修养以及改造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性,听起来口若悬河、诚恳动情,像领导做报告般滔滔不绝、慷慨激昂,怎奈说出的几乎全是美丽的谎言;二是嫁祸于人型。古人责已周密,待人简宽,贪官反之。许多贪官不是把自己当作政治斗争的“替罪羊”,就是视作红颜祸水的“牺牲品”,从来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三是避重就轻型。政策的空子能钻就钻,法律的擦边球能打则打,千方百计推干系,挖空心思减罪责,拚命捞取救命的稻草。
说到底,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失去监督制约,贪官诞生出笼往往是缘于制度缺陷和个人私欲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必然结果。在林抗受贿案中,他宣称自己陷入犯罪深渊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这其实不过是一种泛泛的托词而已,放之四海而皆准,任何被告人均可套用;他又称自己“没有意识到是腐败犯罪行为”,这更是一种无理狡辩。
面对贪官极具迷惑欺骗的表演,正直善良的人们必须睁开警惕的双眼。如今,林抗盖7个公章收180万,反而妄言自己无心犯罪,出事皆因“法律意识淡薄”,谁能相信?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