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检署”日前受理指控代表国民党访问大陆并签订两岸交流发展共识的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触犯“私与外国订约罪”,台高检已分案侦办。
与江丙坤大陆之行相差没有几天,台联党主席苏进强日本参拜了靖国神社而引发各界抨击。苏进强说,他去参拜的目的很“简单”,主要是去祭拜其内供奉的28000多名“为国”牺牲的台籍军魂。他还称,“靖国神社是日本文化、信仰、历史的象征,与军国主义无关,神社内也没有武器陈列。”
江丙坤回到祖国大陆,与同文同种的同胞兄弟进行交流,倒变成了“私与外国订约罪”。我不知道这个罪是怎么订的,即便是修改后的“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一条也是这样规定的: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在“中华民国宪法”中都没有把大陆列为外国,台湾当局何时又出台了什么新的法律,把大陆列为“外国”了。既然大陆不是什么外国,江到大陆访问交流,又何来“私与外国订约罪”?这么简单的常识问题当然不是不清楚,却依然在以“莫须有”的罪名,要进行查办。显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台湾当局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他们对这种交流的害怕,由此可见一斑。
与江炳坤的情况恰恰相反,李登辉幕后操纵的“台联党”主席苏进强访问日本,正是在这么一个特殊时期,日本利用修改教科书和其他手段企图吞并中国的钓鱼岛,全世界华人都在“抗日”保钓的时候,苏进强却到日本参拜了靖国神社。明明受到广大民众和社会各界抨击的私通外国行为,台湾当局对此只字不言。靖国神社里面供奉的正是二次世界大战中曾给中国人民以极大伤害的日本战犯。他居然还为其辩护,“靖国神社是日本文化、信仰、历史的象征,与军国主义无关,神社内也没有武器陈列。”同样是面对日本的“侵占”,处于敌对状态的朝鲜与韩国,却出于民族大义,互相声援。而台湾当局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民族大义面前,不但没有表明应该有的态度,还默许苏进强进行这样的参拜,还对这种私通外国不予追究,不知台湾当局究竟意欲何为?
从台湾当局对江丙坤和苏进强的态度来看,他们采取了背离民族大义的双重标准,而且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实在叫人感到无限的悲哀,这种做法最终会遗臭万年。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