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谈-新闻评论 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日月谈-新闻评论-搜狐网
评论首页 | 社会 | 时政 | 国际 | 经济  | IT | 汽车 | 文化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论坛
小调查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 瓜农含泪抛售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是否合适?
1、拖拉机进城是否不文明?
不文明,影响市容。
拖拉机进城方便了群众。
说不好。
2、这样做是否侵害了农民利益?
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农民积极性。
这样做也是为了城市的文明。
不好说。
  往期调查
专栏作家

经济

柴之菁 | 薛兆丰 | 鲁 宁 方 刚 | 吴向宏 | 李子旸 冀志罡 | 郭松民 | 易宪容

文化

朱学勤 | 葛剑雄 | 雷 颐 袁伟时 | 张远山 | 薛 涌 朱大可 | 徐友渔 | 熊培云

体育

方 肇 | 毕熙东 | 舒桂林 张慧德 | 于 嘉 | 贾志刚 周才鸿 | 陶 伟 | 李 珂

热点回顾
·吃喝嫖赌齐全的阜阳法官
·
警察为何被警察打死?
·他们该不该被女老板罚裸站
·“小姐”进村说明了什么?
·站在街上就是“卖淫女”?
·小姐出没农家乐让人难乐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警察如此作为让人悲哀
·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
·“强奸幼女”竟然合法?
网友评论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女兵裸浴当卖点有辱经典
·为文革博物馆的民间性质叫好
·小泉会“浪子回头”吗
·不能放过刑讯逼供的人
·逼迫女同学手淫的悲剧
·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了司法公正?
·你赞成裸体播新闻吗?
·书记该先追车还是先救人
·自考生是北大的失败?
·你会歧视河南人吗?
您现在的位置:搜狐首页 » 媒体评论 » 社会评论 » 还有多少冤假错案需要“水落石出”?

还有多少冤假错案需要“水落石出”?
作者:刘克军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 Star.news.sohu.com 2005年4月1日11:57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河北广平“一案两凶”的疑案尚未完全定论,又一起类似的案件在湖北“水落石出”。据3月31日《新京报》报道,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村民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而被刑事拘留,曾两次被宣告“死刑”,但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后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在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

    仔细比较一下两则新闻,忽然就有了一种彻骨的寒意。我一向不愿意腹诽作为“正义守护神”的公、检、法、司等部门,即便也时常听到一些有关他们的批判,我也会在心底同情和理解他们,毕竟,人无完人,在纷繁杂乱的工作中稍有差池也在所难免。然而,当我在短短半个月内接连看到两起司法机关“草菅人命”的案件时,我不能不放任心中的怒火向潮水一样喷涌。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任何人都可以犯错,而惟独公、检、法、司不能犯错。因为其他人犯错,代表的只是自己,等待他的是法律和制度的惩罚。而公、检、法、司代表的是正义、是公平。公、检、法、司不经意的一错,轻则会导致司法不公,真理扭曲,重则会导致“草菅人命”、破坏法律威信等重大后果。弗兰西斯·培根有这么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这种恶果反映到这两起冤假错案中就是:前者不仅造成了一个青年的无辜丧命,直到死后10年才洗清不白之冤;后者虽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侥幸逃脱了死刑,且在11年后验明真相,但是,现实留给他的也几近是家破人亡!

  一个10年,一个是11年!如果真理和正义需要在这么长时间以后能够得到维护和昭雪,那么,我可不可以问,这样的真理和正义还有什么用呢?

  没有一个人会轻易承认自己是罪犯,除非他真正做了对不起别人和对不起自己的事情。然而,在这两起案件中,我却隐约感受到了某种“叫天不应,呼地不灵”的悲怆与无奈!我想,没有人会轻易接受被无辜污蔑后的死刑,然而,那个被以“强奸杀人罪”论处的无辜青年却不得不接受最后的事实,他最终违心地承认了自己莫须有的“罪行”。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对生的恐惧远大于对死的畏惧?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甘心忍受这比死更残忍与冷酷的“强奸”罪名与污水?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也许只有执法者知道,只有死者知道了。

  对于第二个案件,执法机关既然知道证据不足,为什么不做“无罪推定”?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重要修订。新的刑事诉讼法废止了收容审查等不利于人权保障的措施,吸收了无罪推定等先进的思想,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这个原则的确定就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时必须一切从证据出发。然而,在“杀妻”一案中,这些“正义守护神”却硬是“莫须有”地给一个无辜者判了15年有期徒刑!

  为什么代表着正义的执法部门会如此草率地践踏公平与正义?类似的冤假错案还有多少?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也许,这比单纯的就事论事更为公民所关注。  

( 责任编辑:柳剑诏 )

央视名嘴为何如此恶俗   >>>进入评论频道,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