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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的前提是官员财产的制度化公开

官邸制的有效推行、物尽其用,一个无法绕开的前提便是官员财产状况的制度化公开。也只有官员财产公开成为现实,官员的24小时行踪得到曝光与紧盯,官员是否每天都住在官邸、是否官邸外依旧“彩旗飘飘”才有可预期的监督空间。

  官邸制是个新东西,大到如何确立制度、制定细则,小到官邸怎么装修、谁有资格住的问题,都有待深入讨论和探索。据官邸制建议方案起草者介绍,国家及地方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检负责人将成为官邸制适用范围的主体,此外还包括异地交流的领导岗位如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

  官邸制提出的一个大背景,是“以权谋房”的腐败新形式,而官邸制的施行,则被寄予了从根本上遏制“以权谋房”现象的期待。正如制度设计者所预想的,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能在很大程度上堵住地方为新任官员准备新住所、且任其将房产利益世袭罔替的可能。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样需要诸多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是官邸制的具体设计与执行细节。有资格入住的人员,应当是担负国家政务的公职人员。官邸制所要明确的,除了入住人员的范围,还包括其运行、维护费用的透明化,以及对域外官邸制成熟制度的借鉴。比如在香港,特首官邸便设立了开放日,定期接纳公众前往参观,让官邸从内部装潢到日常维护变得透明可视。而且,需要严格限定官邸装修、购置各类用品的价位、频次,相关流程也要招投标及成本的公示。透明的官邸,是权力者被驯服的展示橱窗。

  其二则是官员相关福利、待遇的公开透明。正如日前刚刚出台对官员福利待遇的限定要求一样,现行制度下一定级别官员在退休之后所配享的所谓“不变”待遇,在官邸制成为现实后,也必将面临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全面拷问。既然任期届满必须搬离官邸,那么搬离官邸之后的离任官员居住、生活情况,对公共利益而言同样是亟待明确的领域。总不能搬出官邸,又入住国家配发的另一栋房子,且不为外界所知。

  当官邸(以及公宅)成为一种抵制“以权谋房”的制度设计出现,还有必要厘清,“以权谋房”存在的真正原因。从既有的各种案例中不难看到,官员对房产的追求,与其说是居住价值的需要,不啻说是其对以房产为载体的商品价值的趋之若鹜。如果“求财”是以权谋房的实质,那么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政务官员即便有官邸,在官员财产缺乏透明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会对其他以房产为载体的商品价值发生兴趣。

  因此,官邸制的有效推行、物尽其用,一个无法绕开的前提便是官员财产状况的制度化公开。入住官邸前,官员住在哪里;入住官邸时,官员的原有房产是出租还是闲置;搬离官邸后,官员的房产是否有增多,这都应当作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一部分,理所当然地列入公众知情范畴。也只有官员财产公开成为现实,官员的24小时行踪得到曝光与紧盯,官员是否每天都住在官邸、是否官邸外依旧“彩旗飘飘”才有可预期的监督空间。

  按照现有设计,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入住官邸,但越来越多的官员却终将面临财产公开的考验。有消息称,新提任官员,其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将予以公开,而这一旨在减少改革阻力的做法,显然只能是官员财产公开一个开始。比如,官员入住官邸前,财产是否亦应先公开?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