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难医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现象,至今仍是交通管理上的难题。全国人大代表朱平建议对占用应急车道“累进处罚”。一是罚款从重。第一次至少处罚3000元,再次双倍处罚,多次累进处罚;二是记分从重。第一次记6分,第二次吊销机动车驾照,第三次终身禁驾;三是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舆论场上有关“违法占道入刑”的声音,由来已久。尤其是去年国庆期间,浙江甬台温高速燕居岭隧道附近发生车祸,一名货车司机被卡驾驶室内,由于应急车道被社会车辆占用,使得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导致司机不幸丧生。这一惨剧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各界热议,呼吁“违法占道入刑”的声音也集中涌现。但由于并无现成的制度管道对接修法程序,网民的呼吁仅仅止于网络喧嚣。
不知道朱平代表的建议是否受到了上述事件的影响,但至少从内容上看,该建议与网络民意的契合度较高。这也算网络舆论反哺代表和代议机关的贡献。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其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要将民众的多数意见和要求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去。所以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自媒体时代,代表既要沉下去,在线下接触基层民众,虚心听取民意;也要浮上来,在线上广泛听取网络民意。线下与线上,对民生问题的看法虽有不少重合,但由于舆论场特质的不同,会表现出一定差异。打通两个舆论场,实现线下民意与线上民意的融合,不光是政府的工作内容,更应是人大代表的履职要求。
以违法占道入刑为例,不同主体,不同阶层,看法通常不一样。有些路人可能觉得,我又不开车,不关我事;其他路人却会认为,我虽没有车也可能就坐在出事故的车里,遏制违法占道与我息息相关,必须支持重罚;还有些司机可能觉得,自己占用应急车道也是迫不得已,虽然有错,但没必要如此力度惩治。甚至在法学界,对公共秩序的重视和对重刑主义的警惕,也可能形成相反的观点。人大代表的工作,就是要将这些指向迥异的意见加以整合、研判、评估,并形成立(修)法建议。
而对立法机关来说,有义务回应人大代表的修法建言——若采纳,依法进入修法流程;若不采纳,应给出明确理由。当然,在道路交通安全上,除了违法占道,类似“顽症”还有不少。这些“顽症”是一揽子修正更科学,还是成熟一个修正一个更具操作性,则是下一步要博弈的内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法治之道,也是遏制违法占道的必由之路。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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