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已有9个被巡视单位针对2013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公布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中透露,继中央巡视组指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严重后,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开始联合解决这一问题;而吉林、安徽省的整改报告显示,“副秘书长”岗位超配现象尤为突出,其中,吉林省便发现超配23名“副秘书长”。
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副秘书长”超配已成普遍现象。在政府工作又不是上山打老虎,配置这么多“副秘书长”干吗?
“副秘书长”多,缘于领导多。比如,在省政府中,副秘书长负责对接一名副省长。副省长多,“副秘书长”自然多。要不,哪位副省长该配“副秘书长”,哪位副省长又不该配呢?
“副秘书长”多之所以引发社会关注,关键在于“副秘书长”是个实职岗位。有实职就是实权,有实权就有利益,职权利是统一的嘛。正因如此,“副秘书长”常常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安排人”的位置之一,甚至可能会被用来“奖励”提拔很久未获升迁的官员。由此看出,配置“副秘书长”大有玄机。
一级政府应该配置“副秘书长”,但不能想配就配。2009年,中组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领导已配备助理、副秘书长过多的,应妥善调整,在两年内予以消化。然而四五年时间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并未执行规定,吉林省超配“副秘书长”竟然达到23名之多。
地方政府该配多少“副秘书长”,中组部、中央编办有个原则性规定: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具体职数在政府办公厅(室)的“三定”规定中明确。然而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副秘书长职数都由自己“掌握”,并无硬性规定。如此一来,“副秘书长”这个“肥缺”和“宝座”,无论对配者还是被配者来说都是多多益善。
整治“副秘书长”超配需要“法治”。国家应尽快出台《政府组织法》等法规,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职的职数、组成部门的职数和人员编制控制。配置“副秘书长”做到“有法可依”后,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下功夫,“副秘书长”超配问题必定能够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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