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半年光罚款就接近20万。11月14日,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12月1日《京华时报》)。
从1994年迄今,国家对公路“三乱”治理已走过近20个年头,相当于一个人从婴孩走到了成人。遗憾的是,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甚至闹出了人命。“女车主服毒自杀”无疑是对公路“三乱”的以命相搏,再次向社会敲响从严治理的警钟。
毋庸讳言,经过近20年的磨合与博弈,时下的公路“三乱”已由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逐步演绎为常态化的潜规则。人们对公路运输车辆超载早已司空见惯,对交警和运管部门的乱罚款习以为常,多数司机也从最初的反感与拒绝磨练为“主动”受罚的无奈与“自觉”,罚款“年票制”、“月票制”已成公路“三乱”的公开秘密,即便如此,这些固定的“罚款”收入,仍难以满足贪婪者的胃口,临时性的罚款依然可以信口开河。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公路管理到底是“执法”还是“劫路”?
公路“三乱”何以如此冥顽难治?利益驱使?体制弊端?20年来,媒体的曝光不计其数,舆论的抨击连篇累牍,政府的治理接二连三,缘何效果不彰,乱象依然。究其原因,既得利益让地方政府难舍难放,缺乏铁腕整治的决心与诚意,让公路“三乱”治理虚张声势,言不由衷。据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高达4000亿元(《南方日报》2011年12月14日),如此唾手可得现钱的“提款机”怎会轻易废弃。
曾有媒体报道,2006年河南省曾祭出七记重拳砸向公路“三乱”,包括特聘万名义务监督员广布监督“三乱”眼线,设置254部举报电话广织举报网络、组织督察队24小时巡察查处“三乱”案件、实行一个工作日限时办结现场举报、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执法等。可谓措施具体而严密。不过,这次发生在河南永城市的“女车主服毒自杀”事件似乎表明,当年的“七记重拳”并未根除公路“三乱”劣行。究竟是运动式治理的死灰复燃还是对省际边界的鞭长莫及,值得反思。
事实上,除既得利益外,体制弊端更是导致公路“三乱”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是多头管理让货车车主不堪重负。从报道看,“女车主服毒自杀”缘于其大货车先后被运政和路政两个部门罚款,而10月份他们刚刚被罚好几万元。也许,除了缴罚款,车主们并不知道“运政”和“路政”究竟有啥区别;二是“靠路吃路”让公路管理“以罚代管”。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的110公里公路上竟有200名执法人员。据称他们“乱罚款”就是为了弥补超编人员的工资亏空。由此看来,只有改革现有的公路管理体制,切实理顺职能划分和人员归属,让公路管理回归有序,“车主自杀”才不会悲剧重演,公路“三乱”治理才有望釜底抽薪。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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