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1年4月29日起,以阿旺晋美为首席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5人同以李维汉为首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4人,就和平解放西藏事宜进行谈判,双方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十七条》),西藏获得和平解放。
藏军被收编,阿旺晋美被任命为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当时西藏的三股政治力量,都试图在新的状态下与远道而来的解放军先头部队、中共西藏工委及中央赴藏代表办公室相处。甘丹颇章政权仍然掌管除日喀则以外的卫藏地区,班禅堪布会议厅此时还在青海,但中央要极力促成流亡的十世班禅回藏。此外就是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管理昌都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