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丨柯锦雄
公元2016年1月13日,也就是央视追问2015年10月25日在郴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内被强制戒毒的欧阳桂芳死因的那一天,我独自在网上浏览,遇见一位网友,前来问我道:“小编可曾为欧阳桂芳写了一点什么没有?” 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小编还是写一点罢;有很多网友都很关注此事。”对于那莫名其妙的47万赔偿,对于那不再过问死因的蜚语流言,辽宁网友“CK110-古道西”一声喟叹“什么是草菅人命,这就是啊。”
在媒体跟踪报道之后,郴州警方也作出了回应,说明了欧阳桂芳的死因是多器官功能衰竭,但是没有说明是何原因导致其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吉林网友“piaolp8888 ”意味深长地表示“估计是被……大家猜吧。”与此同时,还将戒毒所所长免职。但是网友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似乎并不满意,湖北网友“老酒鬼”称“这个所长在管理上不到位,处理人命关天的事故又违法违规,怎么只能免职呢?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免职只是一个程序,如果该所长涉及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其不会被司法机关调查。
不过山东网友“佳慧爸爸”却有另外一层考虑,看了太多免职官员沉寂一段时间之后,异地任职甚至升迁,“佳慧爸爸”认为“免职是上面为了保护他,因为他挣的钱上面是有分成,如果他栽了,大家一个下场,还用说吗?”而广东网友“都江堰”还替这种免职躲风头,异地再任职的操作手法用了一个时髦的解释,“对头,流行的说法是叫:熔断机制。”暂停职务一段时间,等风头过了继续当官,这不是“熔断”是什么。吉林网友“休闲”称“即使屡次出现了因事件信息不透明引发舆情汹涌而导致的政府公信力破产,官老爷们依旧故我,毫不在乎,为啥?”难道不就是因为这种奇怪的官场“熔断”机制吗。
一个鲜活生命的突然离开,大家都想知道死因为何,但是死者吸毒的历史却成为一些网友攻击她的理由。吉林网友“鱼在水中游”认为“一个吸毒的人渣死了就别拿这事做文章了!”而同样是吉林的网友“江城五郎”则更为现实地表示“如果不死又是社会的毒瘤。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老人剩心了-举两得。”四川网友“一叶知千秋”的看法代表了这些人的思想,“贩毒吸毒死绝最好。”贩毒当然罪不可赦,吸毒难道真的是不可饶恕吗?难道真的突然死亡都不值得被追问死因吗?一个社会的宽容度不在于是如何看待强者的,而在于如何对待弱者。不说死者为大,知道死因,就算真的最后确认是因为吸毒导致的,难道不是一个很有警醒作用的现实反例吗。
更多的网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那莫名其妙的47万赔偿上,河北网友“风”质疑“这是刑事案件又不是民事案件,怎么能因为收钱了事呢?”广东网友“vking0”追问“最主要的是钱从哪里来的?”同样陕西网友“梦里花”也想知道“47万,请问是谁出呢?”广东网友“Stone张”断言“肯定不是所长。”广东网友“风起云涌”表示这47万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老百姓的血汗钱是怎么到了戒毒所手中呢,其实这也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陕西网友“花蹦蹦”有自己的分析,“问题是47万的钱从哪里来的?是纳税人的钱还是派出所的小金库?如果是拿纳税人的钱来赔付派出所犯的错就更不应该了!”如果是纳税人的钱,那就如云南网友“迦楼罗”所言,“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过错就乱花我们的钱!”如果是小金库,那就就真如重庆网友“企鹅先生”说的那样,“戒毒所的钱也是瘾君子家属孝敬的,如果拿了钱不再过问,那人的生命岂不如狗一样的低贱?”
河北网友“劲霸”要求“要严查死亡原因,严查肇事者(凶手),不能拿纳税人的钱去摆平!”海南网友“内涵”也表示“警察就认为当事人老实想以金钱打发人心,假如换过来,让警察大人是你的孩子你应该怎样处置?也是用47万元可以了结的吗?所以还是应该追查到底查出真凶,中国人在这免职换个地方还可以升职,人死了47万元还能换个活人回来吗?”千万不要真的如同北京网友“平淡人生”哀叹的那样,“钱,果然什么都可以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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