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据报道,前天晚上,一女子带其5岁女儿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求医。这一女子,十足“女汉子”,拿着分诊单,号也不挂就径直冲进病房要求看病。当值班医生告诉她,不挂号无法入电脑,无法就医时,该女汉子竟然出手挠伤医生的脸,后导致“多处软组织损伤”。由于这个伤连轻微伤都算不上,警方到场也无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随后,该医院的医生还是为小孩进行了复位和石膏固定。此事到这里本来也应该结束了,但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的一则郑重声明,则让人浮想联翩。人家说了,我科室不再为她的孩子提供下一步的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没错,这疯子一样的女子不走程序不挂号,影响秩序还伤医,的确让人生厌。而这件事对医务工作者内心造成的伤害,远比那一挠要深得多。但是,这点小伤,甚至连轻微伤都难以构成,对该女子连治安处罚都甚为勉强,顶多也就是个当面调解。所以,从法律的层面上说,此事已结。
阿栋当然理解医生们的心情:这气啊,绝对不打一处来!撒了泼,打了人,法律似乎对疯子一样的女子无能为力。我甚至能想像阿SIR之表态:你啊,不按规矩挂号,还挠人家,这不好,得反省!
虽说心里跟吞了苍蝇似的,医生们的确无奈,但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之后的声明,着实不妥当。娘的错,算在娘身上,怎能因为娘的不是,而把责任归罪于5岁的小姑娘呢?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株连九族啊?而且我们也知道,武夫要道义,开打没商量;文人求公平,字里行间可当“匕首投枪”;堂堂一家国内知名大医院,以小孩儿斗气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还贴出声明表态“你不认错,我不治病”,实在有失风度,不是明智之举。
无独有偶,一个星期前,江西一家医院来俩手被割伤的醉猫。医生为其治疗时发酒疯,醉猫对医生一顿好打!后来110来了,两个醉猫也醒了,这被打的医生还是坚持忍着疼痛,在警察的保护下把醉猫的伤口处理完。
说实话,若江西那家医院的医生对这打医生的醉猫放弃治疗,倒真是情有可原,但始终这与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身份不大相称。至于要问酗酒闹事之责,则该是警察叔叔的分内事了。真要对警察叔叔主持正义信心不足,也不能柿子拿软的捏吧? 阿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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