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早晨,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记者看到一个背着背篓的男人和一个戴着花头巾的妇女,走进办公楼一楼,直接进了电梯,没人盘问或让他们出示证件。在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1月5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被实践不断证明的“机关高墙辩证法”:大门关着,未必安全;大门四敞,未必危险。这几年,地方机关部门拆墙的佳话不少:譬如2013年5月,厦门市海沧区国税、工商部门率先拆墙透绿,将原有硬质的围墙拆除,栽上花木,铺上绿地,让群众共享公共资源……大江南北,拆墙透绿成了大势所趋。只是,院墙虽然拆了,层层安保障碍,并没有随着倒下的围墙一起开明起来。甚至在更多城市,机关大院仍是高墙深绿。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但权力与权利之间,距离只会产生隔阂与断裂。一者,现代公共权力的威仪,不是来自高墙大院的威压,而应该来自公平正义的程序;二者,公共治理能力的高下,与院墙高矮只会成反比。墙太高,权力如何谦抑、如何秉持对权利的尊重与敬畏?早在1980年5月,中南海就曾向公众开放。那时在重要节日以及周六周日,中南海都会有组织地接待民众参观;1981年春天起,包括怀仁堂、人民大会堂在内的重要国务场所开始对外开放。遗憾的是,时隔30多年后,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少数地方机关大院的围墙却始终“庭院深沉”,别说无事参观,就是有事叩门,也“终难得见”。只能令人感叹,有时权力与权利之间,真有“一墙之隔”的距离。
权力有“围墙情结”,说到底不过是想为特权圈地。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权力部门,似乎越是容易在权力作为上“惊呆小伙伴”。安全是重要的,层级是清楚的,但既然要践行群众路线、体认权力来源,不把有形的高墙拆了,脚步又如何能走出关门决策、关门行政、关门执法的层峦叠嶂——那些动辄就骂群众“给脸不要脸”的官员,不妨看看他们办公的地方,哪个不是高墙林立、权利无法近身呢?一句话,权力谦卑一尺,高墙就该拆除一丈。这不仅是为了共享绿色,更是为了将权力真正置于监督的笼子里。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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