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550万天价医疗费事件,最先报道此事的中央电视台记者郭宇宽日前在接受采访时称,患者翁文辉家属曾告诉他,除了医院开的那些收费单,还有翁文辉在住院期间召集的专家会诊,一共用了将近1000万元。有次会诊,光是一个专家的出诊费就用了30万元。(本报昨日9版)
尽管媒体没有提及这30万元是由哪方先行提出的,但可以想像的是,即便家庭再富有,挽救亲人之心再迫切,也很难想像患者家属会主动提出给付30万元之巨的出诊费。
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由医疗机构安排;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专家所在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但会诊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而哈尔滨市对医疗会诊收费所规定的标准是:院际会诊每次200元(外埠400元)。
尽管存在这样的明文规定,但是,专家如果私自出诊并且叮嘱患者家属不得声张,大概是没有人敢于“泄露风声”的。当然,如果专家与自己所在单位“达成共识”,即外出会诊可以“市场定价”但必须与单位“分享”,则管理规定就更会形同虚设……
普通人都能想得到的规避方法,医疗管理部门不可能不知晓。但是何以昂贵的专家出诊却有日益泛滥之势呢?
患者及家属在医生、医院面前的极端劣势地位,与后者难以受到有效的监管与制约,共同导致众多患者遭受无情盘剥,乃至临死前还可能被最后勒索一把。医德固须提倡,但没有监管与制约,金钱的诱惑力必将良知撞得粉碎。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