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对预算资金审计监督时这样表示,“现在,各省市区、地级市甚至县都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有的驻京办目的就是跑‘部’‘钱’进。”驻京办一时成了舆论的焦点。我们有必要从历史视野出发,重新看待“驻京办”问题。
从唐中期开始,朝廷在一些边疆地区建立藩镇,设置节度使。藩镇势力扩大,各节度使纷纷在京都设立办事机构,这就是类似于今天“驻京办”的进奏院。与今天“驻京办”负责人一样,唐代进奏官也由地方派遣,只对地方长官负责。宋初,各州设进奏院,由各州自行管理,最多的时候,曾经达到200多个。古代“驻京办”的职责主要有三:一是收受和传递官文书;二是在封建政府机构内部传递信息;三是负责接待来京都办事的地方官员,另外还承担着一定的窥测朝廷的“职责”。
古代“驻京办”与那时落后的经济、科技分不开。它在当时无疑有一定的历史作用。但“驻京办”的存在也带来了一定的腐败以及中央集权的弱化,这也是后来宋朝加强进奏院管理的原因所在。
建国后,一开始只有省设立驻京办。而现在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驻京机构,就有600多家,常驻工作人员近万人,固定资产超过100亿元。至于未经批准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某个部门设的驻京办事机构,估计有3000多家。数量如此之多,不由人不怀疑,这么多驻京办都在干什么?
向外看,一些国家也有类似“驻京办”的机构,但一般只允许州一级设,不允许下面设,而且其权力受到很大制约。今天我国的驻京办也许还有存在的理由,但是无论向前学还是向外学,都应该限制数量,加强管理,以免出现那种“北京不好管、地方管不到”现象。这既是对中央负责,又是对地方负责,更是对驻京办自身负责。 江苏省江都市毛建国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