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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头天在课堂上收缴了一位学生的两本课外书,第二天教师将该生“请”到办公室谈话时,学生索要被没收的课外书,教师不给,学生掏出水果刀向教师连刺17刀,教师当场倒在血泊中(见《成都晚报》9月18日)。
尽管被刺的教师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行凶学生也被警方带走,但这并非是事件的尾声。本应和谐的师生关系,竟以至此,不免让人心痛。在我看来,学生刺教师的背后,刺出的是整个教育之痛。
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高中生在课堂上看课外书,教师发现后当众予以没收,在学生索要被没收的课外书时,遭到了教师的拒绝。表面上看,这位教师做的似乎合情合理,没有什么不妥,但我并不这样认为。
诚然,作为学生上课时应该认真听老师讲课,不该看自己随身携带的课外书。但学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人格和自尊。作为教师也应考虑和维护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当众没收学生的课外书,无疑于当众给了不守纪律的学生一耳光,这无论是谁,想必都难以接受。
制止学生课堂上看课外书,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我想,教师一句诸如“××同学,请把头抬起来,注意听讲”,既提醒了学生,又维护了学生的自尊,估计其效果也比当众没收学生的课外书要好的多。
教师在课堂上制止学生看课外书,那是教师应该尽的职责,但我们谁也没有授权或者规定老师可以当众没收学生自己的物品、可以没收了学生的物品而不归还学生本人。倘若真的是那样,教师的这种做法和强盗的强取豪夺又有什么区别呢?
话又说回来,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真的全都是学生自己的责任吗?笔者认为,学生不认真听课,教师也有责任,我们不能把学生不认真听课的责任全归咎于学生。要知道,教师讲课的水平、教书育人的态度等,都会直接影响到课堂的教学效果。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见《世界人权宣言》)。而我们现在的教育,大多围绕着以升学为目的考试进行,教师与学生之间也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似乎学生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教师的管理,而不论这种管理的对于错。违背教育目的教育,是整个教育之痛。
学生刺教师17刀,让我们看到的是,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并没有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把自己与学生给隔离了起来,这不仅背离了教育的目的,也背离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宗旨。期盼教师都能多些还位思考,不再漠视学生的人格和自尊。
(责任编辑:悲风)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学生刺老师",共找到 2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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