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此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可是,中共保监会党委今天晒出的巡视整改报告显示,中央巡视组指出保监会存在“监管干部到保险公司任职及担任高管的现象比较突出”、“监管干部违规在保险公司、社团组织兼职取酬”等问题。
清理在企业兼任职干部20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对于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保监会肩负多项监管职责: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等等。
上述职责表明,保监会与保险公司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因此负责监管的干部跑到保险公司任职当高管,有可能弱化保监会的监督作用。对此,保监会如何整改呢?
针对“监管干部到保险公司任职及担任高管的现象比较突出”问题,保监会党委在报告中称:整改期间共清理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20人,今年将结合个人事项填报和核查,进行摸底排查。
此外,从严审批干部离职,“对干部申请辞去公职的,需承诺在规定年限内不到辖区内保险机构工作,否则不予批复或备案。对干部申请调动的,因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到保险企业工作不予审批和备案,申请到其他企业任职的从严审批”。
辽宁保监局原局长曾加入保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对于“监管干部违规在保险公司、社团组织兼职取酬”问题,保监会党委通报了两个案例:辽宁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广增(已退休)违规在保险公司兼职取酬,现张广增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休待遇也由正厅局级领导职务降为副厅局级非领导职务,违规兼职取得的薪酬已退回保险公司,并被责令退出保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名已退休局级干部违规在保险社团组织和保险公司兼职取酬,现该两名局级干部已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保监会党委称,经批准在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兼职的监管干部,“每年应将其在社团组织兼职期间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以书面形式向会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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