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民众个人的税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日前在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的提案中表示,应当减轻个人税费负担,首先就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民众通常说的“个税起征点”)。沙振权教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最近几年,围绕提高个税起征点,舆论场上波澜迭起。每年召开的全国两会,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提交议案提案,在会议的讨论中也不断有代表委员提出这方面的希望。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很可能将再度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
我国开征个税,起始于1980年,其时设立的起征点为800元。按当时国人的收入水平,月收入800元还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天文数字,而国家之所以开征这一税种,主要是基于外资企业的进入,一些外资资方代表有这样的高收入存在,而国家需要以税收来调节这种高收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的个税全称为“个人收入调节税”,而由于绝大多数国人不具备这样的高收入,因此这一税种的开设当时在社会上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反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月收入800元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个税几乎成为每一个工薪阶层人士必须交的税,它的收入调节作用也不复存在。
随着这种情况的变化,个税的全称也改成了“个人所得税”。按照这个全称,个税就是一种全民税,每一个公民只要有一笔收入,不管其高低,都必须缴纳个税。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民众的生活还未达到富裕水平,因此对一部分收入较低的民众免征个税,豁免中低收入民众的纳税义务也是必须的。根据这样一个原则,就需要为个税设立一个合理的起征点,这个起征点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民众的收入水平。2006年,个税起征点第一次作了调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但由于在过往20多年时间里未作调整,而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物价水平已经翻了几番。因此,2008年、2011年,国家在短短几年里又两次对起征点作了调整,目前的起征点为月收入3500元。
但是,3500元的起征点标准迄今为止已经执行5年,而在这5年时间里,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物价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3500元的月收入在很多地区只能维持温饱水平,特别是对一些从内地进入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青年劳动者来说,在每月付掉房租后已经所剩无几,生活明显偏紧,近年来,个税起征点过低,已经成为民众感受很深的一个“痛点”。因此,就目前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民众个人的税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国家为了推动经济稳增长,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很重视,而个人税负过重同样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值得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局性的税制改革部署和完成之前,可以先行抓住民众关注的这个“痛点”进行改革,减轻直接加在个人身上的税负,是一种比较务实的态度。
(周俊生,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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