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昨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年年会上说,中国4年前就提出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2015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将通过各方面改革努力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周小川提出的今年的三项改革任务,包括改革目前跨境双向投资的审批制度,使境内境外的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国内与国际投资者可在对方市场自由投资,资本市场会更加开放;进一步审视《外汇管理条例》并根据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开放要求,进行新一轮的修改。这是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从审批、市场到法规全方位改革的明确表态,非常清晰地描绘出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未来愿景,这一表态可谓令人振奋,尤其是周小川承诺“基本上达到资本市场可兑换,作为一种自由使用货币的标准”。
这一举动最直接的意义是有助于中国实现被列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特别提款权(SDR)一篮子货币名单强烈愿望的实现。IM F关于SDR的审核将于今年10-11月进行,虽然其中并未明确说明加入SDR的货币必须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货币,但是由于SDR可以用于向其他IM F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IM F贷款,还可以和黄金一样充当国际储备,所以对于货币的自由兑换是一个隐含的前提。因此,在此之前不断地扩大人民币内部使用范围,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相关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出于人民币国际化及货币发展的需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是必然的要求。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提之一。一般来讲,改革的路径有两种,一种是扩大资本项目流动来推动汇率改革,另一种则是通过扩大市场汇率浮动并逐步放开资本项目的方式。由于当年第一种方式的尝试遇到诸多阻滞,近年来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在推动。
其中最典型的尝试,主要是上海自贸区的个人跨境投资和去年终于开启的“沪港通”。由于存在外汇管制而且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开放,所以以往的跨境投资都必须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 DII)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 FII)的严格限制之下进行,而且是间接投资。上海自贸区开闸个人跨境直接投资,等于放开了个人双向直投境内外市场,对于个体投资者选择权的扩大、财产权的保护都有益处。而“沪港通”的开启,一方面是资本市场开放的前锋,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境外兑换的人民币交易,通过离岸市场的供求关系和预期影响在岸市场的人民币供求,有助于藏汇于民。目前,深港通也已在酝酿之中。
这两个举动其实都是通过在现有的外汇管制状况下,通过部分放开和互通,增进对成熟资本市场和跨境投资的了解与学习,倒逼汇率改革。同时,也是对人民币成为投资货币所作的尝试。一种货币成为国际储蓄货币,通常要经历三个阶段,从贸易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而当变为大规模投资货币后才有可能最终走向国际储蓄货币。目前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已经有不错的表现,2009年7月2日,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开始,其后在总额和增长率上均经历了快速提升,根据跨境人民币国际支付区域的市场份额显示,人民币在2013年已经变成了全球第七大交易货币,但作为投资货币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所以,这样的尝试是希望在行动上对人民币成为投资货币做好准备并进行推动。
另外,在政策上这两年也不乏苗头。四年前制订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时,已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人民币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今年正是“十二五”最后一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稳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周小川的此次表态,可以说是在这些原则性表述的政策上给出了具体的路径。
周小川的表态说明,无论在行动尝试或政策改革上,中国均已做好准备,为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画出了清晰的图景。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期待呼吁多年的外汇管制与汇率改革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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