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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图解:茂名窝案整饬再上演 |
广东茂名窝案被指放过160余人,应中央巡视组要求重查。有举报称,茂名市当年160多名官员退赃后未受处理。2012年,广东通报称茂名窝案涉及105个部门、242名干部,前后两任市委书记均被判死缓。(3月30日《东方早报》)
涉案242人,其中竟有160余人最终被“轻轻放过”,这用“法不责众”恐怕解释不通,而是涉嫌徇私舞弊甚至包庇纵容。因此,复查茂名官场窝案,不仅要追查那160多个“漏网之鱼”,更要追查到底是谁放过了他们。
谁放过了那160多人?能有这能量,估计级别不低。其原动力,或是为了“维护干部队伍稳定”,或是自己也不那么干净,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而同时据常理推断,能够一下子放过160多个涉案干部,很可能不是个人行为,而是“集体决策”。那么,集体决策很有可能导致难以认真问责。
具体到茂名官场窝案来说,谁参与了研究、谁投了赞同票、谁拍的板,都要查清楚。这既是追责的需要,更是确保复查效果的需要——万一复查的任务依然交到了“那拨儿人”的手里,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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