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发生特大矿难了!这次是在山西朔州。到笔者开始写篇文章时,来自媒体的最新消息是:已有60人罹难,尚有9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
屈指算来,这已经是本月的第七起矿难了:3月9日,山西交城矿难,28人遇难;3月10日,山西灵石矿难,6人遇难;3月13日,湖南宁乡煤矿事故,6名矿工被困58小时后幸被救出;3月14日,黑龙江七台河矿难,18人遇难;3月18日,重庆奉节煤矿爆炸,19人遇难。发生于3月19日的本次朔州矿难,让这个本来气候宜人的阳春三月,充满令人窒息的血腥味道。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的2月14日,辽宁阜新刚刚发生了死亡214人的特大矿难事故;而在年前,特大矿难事故更是接二连三——从河南大平矿难到陕西陈家山矿难,连续6起事故中,罹难矿工就达446名!或许与此有关,苦涩中的人们本来不无安慰地看到,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矿难问题引起了中央高层及与会代表、委员的空前关注。但就是在如此的“大气候”下,矿难竟然仍是如此的高频度发生,令人费解。
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但本月发生的这些矿难也许已经说明了一点: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高压,靠提高赔偿标准等,难以从根本上遏止矿难。
这到底是为什么?
从一些细节中透露出来的信息,也许可约略寻找到一点解答。在有关重庆奉节煤矿爆炸的报道中就有这样的细节:12时,安全管理部门下达通知书,要求停业整顿,将矿工清出煤井;13时左右,矿工们吃过午饭又下井作业;14时左右,瓦斯爆炸(3月19日《中国青年报》)。整改令刚刚下达两小时,19条鲜活的生命却仍然就这样灰飞烟灭。显然,在这里已经很难再说是“缺乏监管”了。但是,为什么刚刚被清出矿井的矿工会置危险于不顾?报道中援引的一位52岁的老矿工的话特别耐人寻味:“陈吉根已挖煤20多年,事故发生时,他也在矿井作业。因为需要挖煤供孩子念大学,对事故后果的恐惧,未冲淡他对这份‘美差’的向往:‘以后我还会挖煤的’。”
一方是为了追逐利润不惜拿矿工生命铤而走险的黑心矿主,一方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而甘心冒险下井的矿工。在这样的“共谋”下,什么样的“监管”还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呢?
如此的危险,在这位深谙其中厉害的农民眼中,竟然还是“美差”,让人心酸。有人统计,本次矿难,已经是朔州市10个月来发生的第五次矿难了;就在发生本次矿难的这个煤矿,去年就曾经发生过一次事故。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当地的人们竟然如此“无视”,在惊悸未消的悲泣声中,一句“以后我还会挖煤的”,让人为之语塞。是啊,我本欲责之愚昧,责之“要钱不要命”,但面对此情此景,又怎么能够?农民为什么会“要钱不要命”?不难看出,是因为这份危险的差事收入比较“丰厚”,更重要的是,除此之外他无法供孩子上大学。
惨痛的矿难背后,是农民生活的深深无奈。在生存压力的挤压下,很多农民已经极端麻木,甚至只好将生命本身也看轻。进一步说,那些断指工厂、童工现象等背后莫不是如此。由此可以断言,只要造成农民生存压力的矛盾不解,矿难便未可已。因而,要根治矿难,就必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生存压力——当然,让农民一下子全富起来是不现实的,但起码我们可以做到让农民不再为生病犯愁,不再为子女的教育犯愁。这些,在远比现在贫穷的五、六十年代我们是曾经做到过的,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 责任编辑:柳剑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