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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进北大?狼爸的“成功”很难复制

现状:从硬件到软件都有问题

交通:校车事故屡屡发生

    且看最近一年内的校车惨剧:湖南衡南县松江镇搭载20名小学生的三轮摩托车失事,14位学生死亡、6个孩子受伤;河南新野县上港乡一辆超载面包车交通事故,车内十数名孩子伤亡;湖南邵阳塘田市镇一艘满载初中生的渡船沉没,十余人死亡……这些校车事故背后,无一例外写着“严重超载”。根据调查,目前农村里的校车超载现象较为普遍,甚至成为“常态”。
    自2006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大规模布局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中小学,把学生集中在县乡中心学校。然而,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们上学路途远了,交通如何解决?捉襟见肘的教育部门尚无力提供充足的校车专款、规范学生交通工具,“超载车”、“黑校车”便应运而生。“多拉”、“快跑”成了他们节省成本、牟取利润的不二法门。尽管2007年强制实施了校车的国家标准,但一再上演的悲剧表明,这项规定还没有很好落实。而诸多空白与无力之后,高危的“常态”黑校车就这样流布全国乡村。 【详细

饮食:“给学生吃烂菜”引发众怒

    10月13日8时左右,遵义市红花岗区东风小学门口,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发现一车质量明显存在问题的蔬菜,部分西红柿、青椒已腐烂变质,甚至有液体流出,茄子干瘪发蔫,还有大量菜帮烂叶。经打听,这车蔬菜是该学校食堂所采购。愤怒之下,一些家长将蔬菜搬到校门口的道路中间,随后人群开始聚集,导致该路段交通一度中断。事发后,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当场宣布免去东风小学校长职务。
    此案背后,是全国范围内的贫困地区学生饮食问题。贫苦地区学校孩子们的吃饭问题既不是个新问题,也不是一个今天才严重起来的问题。之前有新闻报道,也有研究机构的调研报告,也有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的建议。但问题延续到了今天,黄豆蒸饭,长黑毛的馍,渴了喝自来水,天不亮吃早饭天黑了才吃第二顿饭,孩子们的午饭“没有最差,只有更差”。【详细

心灵:学生缺少精神关怀

    这两天,有一则新闻备受关注:安徽省阜南二小两名六年级女生小梦和周周,在教室服下剧毒农药敌敌畏。喝之前,两人在黑板上写下遗言,周周写:“如果我死了,就怪数学老师,请警察叔叔将她抓走。”小梦写:“我好累,她们都不理解我,不想活了。”
    因为送医及时,两个女孩都脱离了危险。不过,那一行行写在黑板上的粉笔字,却很难轻易抹去,在未来日子里,将长久拷问着每个教育从业者的心灵。本该亲和温暖的师生关系,为什么居然变得形同水火?报道称,两女生班里的数学老师姜某脾气暴躁,经常当中训斥“差生”,她的粗暴、霸道,严重摧残了正值青春期学生的自尊心。一些老师缺乏对学生精神层面的关注,是校园悲剧的重要原因。从什么时候开始,某些老师开始变得粗暴、凶悍,全无风度?【详细

“超载车”、“黑校车”应运而生。“多拉”、“快跑”成了他们节省成本、牟取利润的不二法门。

溯源:教育投入和国家立法多重缺失

校车在法律层面居然没有责任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实行以县级财政为主,而在中西部的不少地区,很多县的县级财政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了。校车购置和校车运行都需要经费,政府也缺少更多的经费用于校车投入。而且,校车安全事故,应该向哪个部门问责?没有法律能说清楚这个职权在哪里,没任何法律依据。
    校车管理现行的是共同管理共同负责,但共同管理共同负责就是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缺乏责任主体。校车究竟隶属哪个部门管,在公安、教育和交通等部门之间,并无明确的职权分工。《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谈到了学校安全,但都没提“校车”俩字。教育部门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责任,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找不到责任主体。【详细

教育经费投入仍然严重不足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当前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和国际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为160美元,不到2006年世界人均教育经费400美元的一半,不到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人均1800美元的十分之一。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04年世界平均为4.7%,我国2009年仅为3.59%。
    二是政府财力与教育责任不匹配。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的教育事权划分格局并没有随财力结构的变化作根本性调整,一些财力薄弱的县级政府无力承担法律规定的教育责任。《教育法》有关教育经费的要求在一些地区落实得不好,2002—2008年七年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有四年增幅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04—2008年分别有11个、11个、12个、2个、4个省份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另外有不少地区没有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详细

某些教育者忘记了为师的根本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很多人把当前教育系统中的乱象,归于教育制度,还把当事人,列为“制度受害人”加以同情,可是,这不仅仅是制度的作用效果。群体无意识地放弃底线,让制度的弊端急速放大。
    熊丙奇说,如果每个教育者坚持自己的教育良心,至少,给学生吃烂菜的事不该出现;让学生无学可上的局面不该出现;严重伤害学生身心的事不该出现。这些都不是制度的问题,反而是制度安排严禁的行为。之所以有这些事件发生,是某些教育者出于自己的私利,忘记了为人、为师的根本,把学生作为赚钱的工具。失去耻感,成为我国教育和学术研究中的问题。【详细

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不到世界人均教育经费的一半,不到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人均教育经费的十分之一。

出路:从儿童人权的高度看待问题

回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公约》还确立了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今天,我们需要重温《儿童权利公约》,从儿童人权的高度,看待从立法到实践的一系列问题。保证校车、饮食安全,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是国家必须承担的人权责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那么,儿童人权就应该首当其冲受到保护。【详细

以《儿童权利公约》为标准修法、问责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桂林说,《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谈到了学校安全,但都没提“校车”俩字。“学校安全”指校园内安全,但校车运行是校外,这都没提,这是很不该的。教育部门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责任,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找不到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在路上,那就按普通的交通事故来处理,这对孩子们不公平。这种现状应该改变,相关立法上应予以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提议在全国推行“校车安全工程”。他表示,应成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全国校车安全工程”,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牵头单位,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司法部等为配合单位。这个专门委员会可以去年实行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为基础,制定适合中小学生乘坐需要的校车各项技术标准和校车生产准入制,制造符合标准要求的校车。
    学生饮食同样需要立法保障。日本在2005年制定并实施了《食育基本法》。该法的序言指出:“现在应重新把食育作为生存的根本,看成智育、德育及体育的基础。”为保障《食育基本法》的顺利实施,日本制定了“食育推进基本计划”,提出了9个到2010年必须达到的食育目标,例如“不吃早饭的儿童由4%减少到零”,“具有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的国民达到60%”。同时,日本政府将每年6月定为“食育月”,6月19日为“食育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各种有关食育的活动。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既然我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就必须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如果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不足,既是对本国也是对世界的爽约。一国政府,当以保障人权为第一要务,这其中又尤以儿童人权为要。一国公民可以以此要求和问责政府。 【详细

结语

    胡适说,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就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其实,看一个国家的人权,也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让我们牢记《儿童权利公约》的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还确立了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责任编辑:赵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