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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的银行既缺心眼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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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的银行差什么

   杜女士深有感触地说:“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有这么难!”银行自称“不差钱”,其实他们差的是责任心和对人的基本礼貌。

“新手操作不当”让她白跑三趟

    第一次,杜女士和朋友赶到银行,还未说明来意,就被赶出门外,“银行下班了,正在结账!”不一会儿一辆运钞车来了,银行大门开了,杜女士与蔡先生又进银行还钱,行长过来,又将他们关在门外。面对还钱银行拒收,杜女士最后选择了报警。
    晚上7点半银行发现账面现金不对后才显得着急起来。找到杜女士后,行长仅向她口头表达了“谢谢”二字,并作了简单的情况说明,将3000元误为30000元,主要是该柜员是一名新手操作不当所致。该行长说完,其他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去。【详细

有关“还钱被拒”的四个疑问

    其一,就算银行下班了,当有顾客找上门来反映问题时,你至少应接待一下,认真听一听,并作一个记录吧?何况还直接关系到银行的利益。稍有责任心的人,对待这种事情会分外敏感,怎么银行工作人员却如此漠不关心呢?难道下班了,就一分一秒都不能付出么?
    其二,就算当时曾有运钞车来运钞,你们很忙碌,但运钞车走后,应该有时间吧?为什么也不理睬别人呢?有一流责任心的人会这样对待工作吗?
    其三,如果说一介市民太普通,判不清她的真实用意,但当一个民警随之而来该高度重视了吧?为什么还是不重视呢?就这么相信自己不差钱吗?
    其四,别人取3000元,怎么就给成了30000元呢?难道错在对方吗?【详细

不对等的规定纵容银行犯错

    将上门还钱的用户不分青红皂白赶出门外,这就是缺德;自称“不差钱”不把27000元当回事,等到发现了才着急,这就是缺心眼。除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之外,所仰仗的当然还是银行不差“独门”一边倒法律追回武器而储户总处于弱势地位的缘故。想起银行柜台上“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话,真觉得不公平,而这种不对等无疑是在纵容银行犯错。3000变30000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找到银行霸气、戾气所依托的“银行衙门”思维根源及制度漏洞,比追查多付27000元之责任不知重要多少倍。【相关:“许霆案”

3000元变30000元不是刘谦式魔术,而是银行新手给杜女士开的操作不当。

银行服务态度,顾客心中永远的伤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和银行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而银行的冷漠,却又让人多少有些逆来顺受的悲凉和愤懑,也让银行业蒙羞。

如果下岗女工是VIP,还会被赶吗?

    与下岗女工3次还钱被银行赶出恰恰相反的是:普通储户要排队等待,VIP储户却可以随到随办。这不,去年12月31日的《新京报》,刊载一封读者来 信就讲述了在北京市一开发区支行办理一笔业务的经历:来到银行大厅,前面只有10个排号的人,可等了40分钟仍然没有排到,发现虽然总共有4个窗口,但4 号不办公,1号处于暂停服务状态,2号和3号一直在叫VIP号,拿这样号的人都是不用等就能直接按号去办业务。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银行公然允许 VIP客户“合理插队”。如去年9月19日《贵阳晚报》就报道:20分钟内,有3人VIP客户“插队”,其余客户因他们办理业务被耽误了大约15分钟。
    如果杜女士是VIP储户,相信她不会遇到被赶出银行的遭遇。但问题是,作为下岗的杜女士,哪有资格成为VIP储户呢?【详细

公平社会,银行的错要由银行承担

    杜女士的热心和银行的傲慢、冷漠和无情,也从一个方面折射了社会的不公。试想,银行多给了你他要追回,他少付了就要“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而你去主动还款他可以拒收,你不去退款又可以告你非法占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切的罪过岂不是都让客户给背负了?而当银行与客户已不再是地位平等时,老百姓的尊严和利益又何以能够得到保证?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不仅效益可观,而且工作人员收入高、福利待遇好,令人艳羡不已,但他们却独独忘却了是谁养活了他们,总是目空一切地来对待被他们口头上称为“上帝”的客户,这究竟是一种别样的“和谐”,还是一种令人憎恶的“霸道”?政策的天平不能总是拿老百姓的尊严玩和戏谑,“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也应当对银行方面形成约束力,如果因为银行方面的操作失误造成了利益损失,这个责任要由银行方面负责!

“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种约束只针对用户,银行表示毫无压力。

剥掉垄断外衣,让竞争还银行本来面目

    银行永远没有过错,过错全在储户顾客,如此底气之下,才出现了银行的暴戾之气。

银行的强势源自垄断地位

    银行工作人员是天生性冷漠吗?当然不是。如果脱掉身上的工作服,如果离开银行的大门,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然而,一旦穿上银行制服,一旦走进银行大门,他们马上就变了,变得陌生甚至冷漠——原因不在他们本身,而在银行,在于银行那一整套“规章制度”。
    根据银行的“规定”,如果储户多收钱而不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本来这只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可银行利用其强势地位,取得法律的优势,最终迫使储户就范。以至于网上有一段流行语: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责任在储户;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算用户盗窃;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真理”永远掌握在银行手里,而其背后是“制度”永远掌握在银行的手里。与银行相比,顾客是渺小的,当然也不可能成为“上帝”。【详细

国有银行有责任为人民服务

    国内银行之所以敢把顾客当成敝屣一样来对待,依仗的是自己的垄断地位,只要这种地位有朝一日被分解,银行就不得不放下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当前,汇丰、渣打、花旗等多家外资银行都已经在内地开业,虽然目前在网点布局、规模实力等方面仍不能与大型国有银行相比,但他们之间将形成竞争也毋庸置疑。在这个过程中,光靠银行业的自律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加强对国有银行的管理和规范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国有银行健康发展,让两者形成良性竞争。
    竞争是改变银行冷漠的“利器”。可以想见,随着竞争的加剧,国内的大银行如果仍不愿意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改进服务,以人为本,贴近客户,就一定会被客户抛弃。何况,为民众办理各项银行业务,本来就是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名目繁多的收费保证了银行利益,提供的服务配得上这些钱吗?

责任编辑:胡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