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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遇冷”是制度性冷漠而非人性沦丧

来源:红网 作者:贾林阳
2011年06月08日11:47

  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然而杜女士多次赶到银行退款,却遭遇了意外一幕,银行不仅拒收这笔市民主动退款,反而将杜女士一行赶出了银行。(6月6日《扬子晚报》)

  一腔热情而去,不料遭遇冷漠,这种尴尬真让人憋屈。古人说,“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就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知道,受人帮助要说谢谢。而且,无论信用社或是其他银行,都有一整套的服务守则,其中“微笑服务”更是其中的亮点所在。为何在这里,信用社工作人员却对主动还款的储户“报之以冷”呢?难道,信用社工作人员就真的这么冷血无情吗?

  其实不然,如果脱掉身上的工作服,如果离开银行的大门,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然而,一旦穿上银行制服,一旦走进银行大门,他们马上就变了,变得陌生甚至冷漠——原因不在他们本身,而在银行,在于银行那一整套“规章制度”。

  因为,根据银行的“规定”,如果储户多收钱而不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本来这只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可银行利用其强势地位,取得法律的优势,最终迫使储户就范。以至于网上有一段流行语: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责任在储户;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算用户盗窃;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真理”似乎永远掌握在银行手里,而其背后是“制度”永远掌握在银行的手里。

  由此可见,是“制度”使工作人员冷漠,最终冷漠成了冷漠症,以至于延展开来,即使有储户还钱上门,也“报之以冷”。或许,信用社工作人员就是这么认为的:还钱是天经地义,既然是天经地义,而且不还钱,还有法律对付你,我又何必对你满面笑容呢?

  “还钱遇冷”无疑与当前主流道德观、价值观相悖,这也充分说明,当前银行的道德意识亟需提高,其“制度”修订也迫在眉睫。

  “见贤而思齐”,从储户角度讲,遇到如此冷漠的银行,倒也不必就此怀疑主流价值观,该尽善的还要尽善,该讲道德的还要讲道德。因为,银行的冷漠源自“制度”,笔者绝不相信,银行的每个员工都如此冷漠。脱下制服,离开银行,其实也不过是个俗人。

(责任编辑: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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