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星空

    中国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近日告诉媒体,他们起草的《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一些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动物福利”的提法,于是他们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计划4月份交稿。其中一个亮点,是禁吃猫肉狗肉…【详细】【网友评论

  禁食猫狗肉,一石激起千层浪

“禁食猫狗肉”的规定难言理性

    为何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有人早就已指出其要义。现行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明显不足,从经济增长、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6个方面综合考虑来看,我国制定《动物保护法》已成必然需求。填补法律漏洞,其本义是改良与进步,反对伤害动物,这一点没有谁会否认,但从立法精神上看,“禁食猫狗肉”此一规定难言理性,在法律规则的具体化上有值得商榷和警惕的地方。【详细

禁食猫狗肉是误读?

    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消息传来,网络和媒体一片反对之声,不过,专家们很快出来澄清了,说民众理解有误:我们的稿子只是专家建议稿,不是立法稿子;整个专家建议稿以反虐待动物为主线而展开,关于猫狗的反虐待仅是一小块内容;因为吃猫狗肉涉及一些民族和地方的传统和风俗问题,《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法。那种认为完全禁止国民吃猫狗肉的理解是错误的,云云。
    然而,我们分明看到专家建议稿第二十三条赫然写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可以决定禁止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区域。”

小民可否吃猫狗肉,悉听权力

    这真是你不解释我还明白,你越解释我就越不明白。我们先前至少还以为,不准吃猫狗肉在全国各地一视同仁,当然,当官的与升斗小民也一视同仁。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有些简单,所谓能否吃猫狗肉的自由,《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全部赋予了权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决定“禁止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区域。”也就是说,决定升斗小民可否吃猫狗肉,悉听权力。

  政绩决定脑袋,权力源于利益

恶狗伤人,权力打狗、杀狗

    如果稍微注意会发现,2009年正是一个地方政府轰轰烈烈的“打狗年”。从2009年5月23日起,陕西省汉中市及下辖各区县,展开了为期一月的集中捕杀野狗行动,仅仅三天的时间,已捕杀6000多条狗;同样,在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于5月20日发出一条禁狗令,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子禁止养犬,从5月23日起,在禁养区内发现犬只一律捕杀,狗的主人还要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当然还有更多的地方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打狗行动。黑陕两地打狗和禁狗的理由,据说是频繁出现犬只伤人事件,打狂犬疫苗剧增。但内情人讲,黑河市打狗的真实原因是一条大狗咬伤了该市的重要领导。

关心动物死活,还是关心自身利益

    要而言之,在一个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的政府,它是不会真心关心动物的死活,权力总是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行事,如果现在再给它以可否杀狗,又可否吃狗肉的权力,它总是会根据是否有利于权力享有者本身的利益或者有利于他的政绩来决定。当狗不小心咬了权力一口时,权力就会让狗从地球上消失;但需要表达对动物的表达权力的仁爱时,权力又不惜牺牲民众的口味和口腹,让民众的味蕾与猫狗肉绝缘。

管网管机还管吃

    权力可以随便打狗,但是,民众想上网,一不小心就会遇到“绿坝”;民众想用手机与老婆调个情,一不小心就可能手机被限制功能,现在,权力准备连民众的味蕾和肚子管起来了,猫狗肉今后你就别再碰了,留给权力慢慢享用,猪牛肉才是世上的美味。而且,这种管制打着“防止虐待动物”的高尚名义,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时尚口号。尽管真实的情形是,即使是最爱护动物的国家,也只是反对虐待猫狗,反对吃宠物猫狗,并不认为猫狗不能成为餐桌的美味。

  禁吃猫狗肉与暴露起草法律的功名心

专家这样的建议不是无知便是愚蠢

    说说专家们的委屈——“我们的稿子只是专家建议稿,不是立法稿子”,即使这是一个专家建议稿,不会形成立法文本,但是,为何专家对权力是虐待动物最大的主体并且权力的虐待是一种恐怖的制度性虐待视而不见呢?为何盯着民众的口味不放,而且建议将民众的口味交与权力管理,这样的建议不是无知便是愚蠢,这还是排除“御用专家”的可能性后的善良评价。

最可怕的是拍脑袋立法

    我们最需要警惕的,是拍脑袋立法。法律专家矢志立法,就有“以法为本”的倾向,人反而会被他们放到其次。于是目的决定手段,也决定法律条文,是否与传统冲突,合不合人情世理,他们不管。比如他们要禁止吃猫肉狗肉,为什么被禁止的是吃猫肉狗肉,而非杀猪宰羊?如果贵州居民在大山深处大吃狗肉,就成了逍遥法外的违法犯罪分子,国家怎么办?城市人也未必从此不吃,则立法等于无法,不如当初不立。
    法学专家以立法为优先选择,似乎在情理之中,但社会必须对此保持警惕。一旦成立立法项目组就有拨款,推动立法就有了利益动机。立成一个法,项目组专家顺理成章就成了这个领域的“权威”与先驱,甚至是某法“之父”,这是对法学专家的巨大诱惑。所谓“专家立法”,未必就比“部门立法”好,其负面因素,还望世人鉴之。【详细

盲目相信权力,是为管制民众自由开“后门”

    当然,我不太相信这样的立法能真正通过,因为立法显然不是一人之事,而是一种多方利益博弈的平衡,是要经过立法起草、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和反复审议和最终的表决,需要经过反复的博弈,其中,民意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而目前的民意是,绝大多数的人反对这样的荒唐立法建议。更何况,即使这样的立法通过了,想必也在实践中得不到遵守,因为现实中吃狗肉的人大把大把地,人们就会想方设法来逃避公安的监管,大块朵颐。我想现有的警察队伍是远远无法承担来监管公众“禁食猫狗肉”,警察需要大大地扩编才是,并且警察也不需要干其他事情专门来缉拿吃猫狗肉。但是,我仍然权批评这样的立法建议,因为它盲目地相信权力,并且为权力进一步管制民众的自由打开了“后门”。

搜狐评论 责任编辑: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