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令狐卿
宁波雅戈尔动物园1月29日下午两时发生老虎咬人致死事件。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发布通告,初步调查表明,死者张某为了逃票翻墙入院,进入老虎散放区,受到老虎攻击。一个多小时后,张某被救出送医不治身亡,袭击人的老虎被当场击毙。
这事发生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致人死伤事件半年之后,舆论发酵的动力得益于两次老虎致死事件的联系,在舆论中存在着一种强劲的看法,以为是动物园固然有应急防范不周之处,但主要责任在于脱序之人自寻死路。这种看法很是流行。
无论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和宁波动物园这次事件,尽管受害人都有责任,但要求动物园方负起检视的责任、并承担赔偿,是理所应当的行为,园方不能以受害人过错免于惩罚与赔偿。至于具体赔偿如何,可以调解何以经过司法程序,这理应是基本的常识。
但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在两次老虎致死舆论中,对受害人责任的讨论,以及在此基础上演化出来的“痛悼老虎”等情绪,单单用“冷血”来责怪,已经是很难解释的清楚。面对犯错被猛兽咬死的受害人,不予人的哀悼,这种对人性的公然嘲弄究竟是怎么发生?
概言之,有人忙着纪念老虎,而对行为脱序的受害人抱以冷漠,已经不只是“冷血”那么简单,这种情绪中其实包含着极其强烈的厌憎感。这种厌憎感不只是自觉智商高人一等,更来源于随地吐痰、乱打远光灯、乱插队等普遍恶习所积累的社会逆反心态。
个人在公共场合的德性因为缺乏可信的规则约束,导致了非常糟糕观感,法制不能、道德无力,整个乱象状态没有什么可以制止。在这种情况下,脱序行为受到老虎致死等偶然因素的惩罚,会被看作是自作自受,拒绝同情老虎事件中有过错的受害人,也就在逻辑当中。
老虎致人死亡事件后,往往出现两种态度的较量:一种是上述的哀老虎不哀受害人,一种是呼唤人性给予受害者同情。现实地看,前一种情绪反而占了上风,从八达岭到雅戈尔,愈演愈烈,吸收了太多支持者;后一种情绪被认为是不必要的,尽管据理力争,可响应者寥寥。
后一种情绪及理据堂而皇之,却难以服众。两种情绪杂处并混战,个人生存际遇深陷其中,很给人乱世感觉。那种“人自贱不可活”的刻薄话语尽管包含着极大的绝望,并在无形当中扭曲人性观念,却仍能够大行其道,实在展现了一种敌视生命的社会生活的侧面,更是可怕。
若以同情之理解的角度看,哀老虎不哀受害人的集体情绪,完全不准备妥协,甚至面对“丧失人性”的批评也不改初衷,表面上看是厌烦某些人性论的政治正确,实质上是近似于“大乱大治”的取态,期待用鲜血而不是温情唤醒人对规则的遵守,哪怕顶着冷血的骂名。
所以,接连出现的老虎致人死亡事件,及其强烈的舆论反映,依旧反映了那个老问题,那就是:挽救混乱的社会生活,到底是追求个人完善的素质论优先,还是追问公权信托的人性论优先。观点碰撞相当激烈,而那吃人的老虎深入更多疯狂的人心,不幸的是,仍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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