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令狐卿
一句“权大于法”,将江西抚州一起强拆事件弄得全国都知道。近日,资溪县纪委约谈被拆迁房主徐应生,了解执法队长吴剑说这句话的情况,同时询问曝光这句话的记者情况,全程没有涉及合法房屋被拆的问题处理。徐应生感叹:一些官员的法律观念不如农民。
徐应生家在建房屋被强拆,在众多强拆事件中不算事,如果不是执法队长说的那句话,肯定默默无闻,只怕也不会有纪委介入。到了这个地步,整件事的前因后果用这两句话来形容,也是非常贴切。因为“权大于法”,所以“官员法律观念不如农民”,反之亦然。
法律观念指的不是对法律的专业熟悉程度,而是在价值观上尊不尊重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至高准绳。其实,某些官员不缺法律知识,缺的是对法律的敬畏。徐应生的感慨,说的正是这个意思。农民不一定懂法,但在朴素的念头里,是认法律作为裁断的权威。
回到事件本身,徐应生家在建房屋手续齐全,按照一般想法,既然没有违法,也就不会受到阻挠,更不会被强行拆除。但偏偏发生了强拆,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剑回答徐应生的愤怒时,“说到底,是权大于法”。吴剑说错了吗?其实没错,他无非是讲出了现实。
权大于法,对徐应生来说的后果,就是在建的房子没办法建设。但是权大于法,对吴剑来说也有后果,他如果执行法律那一套,他本不该出现在徐家门口;但是他要听命于副县长的权力,如果不听,后果恐怕比守法更严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吴剑选择听上级的。
对于吴剑的上级来说,因为舆论反对,暂时停了下来。但就像徐应生不忿的是,没人跟他谈房子怎么办,反而是全是围绕那些产生问题的人:盘查记者,看看如何改进不被走漏风声;盘查徐应生,看看有什么破绽。到了这一步,权力仍然大于法,没法回到真正的法律轨道。
徐家的事如何处置,现在资溪县官场只怕已成了要讲大局的政治事件。政治事件就需要权力出面摆平,为的是对更上一级交代过去,防止留下仕途上的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更不会有法律什么事——将来也许会有,但那是的法律无非是走个过场,为权力擦个屁股而已。
实际上,徐应生作为农民,没有准确理解“权大于法”,叫来记者帮助喊冤,对抗所谓的“执法”,实际上打乱了“权大于法”通畅无阻的惯例。下一步迎接徐应生的是什么,不难想象。因为权大于法,权力总想着赢,它不会接受输这个结果,逼迫徐家就范是很自然的选择。
也许,下一步的动作,就真的是依“法”办事了。徐家的所有建房手续可能面临重新审查,县里有关部门将现场“执法”,找到徐家的违法事实也不是难事。徐应生想要法律,权力也就订制一套给他。权力既然能无视法律,自然也可以按需定制法律,资溪县有这个能耐。
无论是找徐应生调查,还是所谓将吴剑停职,都在客观上拖延了时间,等待舆论热度冷却。直到没有人再关心这件事,“权大于法”的第二幕就会瞅准时机上演。对于官员开说,工具箱里手段多样,而徐应生的出路恐怕已经被全部封死,包括通向法院的那条法律之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的人会更平等。像徐应生这样的“刁民”,与官员比拼法律观念,结果会怎样?会不会继续丧失“公平正义”的机会,需要打个打问号。可现实仍在继续,是法大,还是领导的说法大,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吴徐那两句话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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