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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长沙拆迁致死案 行政问责不能为谋杀脱罪

来源:快评社 作者:司徒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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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沙拆迁致死案,行政问责不能为谋杀脱罪

  文丨司徒小山(搜狐特约评论员)

  长沙市7月12日晚通报,对岳麓区茶子山村强拆致死案做了调查报告及进展处理,连同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27名干部和强拆人员被追责或立案侦查。同时认定,本次强拆是非法行为,强拆造成村民龚雪辉被废墟压死、尸体遭到破坏是“责任事故”。

  6月16日,茶子山村所在的茶子山街道组织对龚雪辉家进行突击拆迁强拆,工作组将龚雪辉家人分头控制,然后摧毁住宅。强拆后,家人声称龚雪辉失踪,并高度怀疑是被掩埋在废墟中,官方拒绝这个说辞。7月7日龚家租用外地铲车挖掘,发现龚雪辉残破尸体。

  本次的行政问责主要涉及到区一级层面,包括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而7名立案侦查对象,基本上是本次强拆的基层直接责任官员。4名强拆执行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龚家人已经不再接受媒体采访,专注于事后赔偿谈判事宜。

  长沙强拆致死案的惨烈之处在于,突然降临的强拆工作队决定摧毁一处住宅时,龚雪辉家随即陷入孤立状态,钩机强悍作业将一条人命用废墟活埋掉。更让人觉得所处是非人间的,是龚家儿女向街道、派出所报告失踪时,被认为是要挟,更禁止本地铲车参与发掘找人。

  正因为这种惨烈的景象,舆论大多不接受本次调查的定性,不认为是“责任事故”,而是“故意杀人”。而且就现有的处理次序看,已经用不知情的理由将领导切割出去,而由强拆办事员来顶缸。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国情,但它的坏处是不会断绝强拆致死案的重演。

  包括这起长沙强拆案在内,强拆已经出现了一个重大的变化,那就是强拆命令无法被合法地中止。强拆一旦启动,就是不可逆的。钉子户甚至那些立场软化的拆迁对象,既不能寻求警方保护财产权利,也不能寻求法院叫停强拆行为,可谓是叫天不应叫地无门。

  龚家在老母亲失踪后,去派出所报案被警告不要使诈,并写下保证书:所有亲戚并无藏匿龚雪辉,否则情愿任何处置。等到发现尸体后,警方才动起来。强拆事件中行政单位给人的观感是,厌烦甚至回避处理生者的权利,一旦有人死了,反而积极起来,只因为这样容易些。

  带领强拆的干部说几十人在强拆前一遍遍搜寻龚雪辉家,是确定没有人遗留才下令推平的。这种言辞更让人怀疑强拆者的动机,根本不顾及生者,甚至不排除是故意为之,以绝谈判的后患。所以,现在只在行政问责上打转,在玩忽职守上做文章,到底是不能服众。

  谁都知道,强拆演化到时下这个地步,一是无法讲道理,二是无法拼法治,行政的阴影压倒性地战胜了强拆中的财产权与人身权利。强拆工作队因为下压的强拆任务,不惜铤而走险;而为了鼓励这种强拆,上级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变相的袒护交换强拆的效率。

  与其说龚雪辉被废墟砸死掩埋了21天,不如说是被强拆谋财害命并被草草埋葬的21天。相较于现今这不无轻浮的行政问责,以及留有相当周旋余地的所谓立案侦查,只能说人命过于轻贱。可恨可怕的,到底是强拆房子还是取人性命,已然混淆,没有一条可信可守的底线。

  强拆演进二十多年,其模式已经被熟练操演,并形成了官民之间绝对强弱的对峙局面。从一个角度看,民众可以援引的权利武器越来越少,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越来越少。就像长沙强拆致死案这样,既然钱能搞定的,人命就不是问题,所以有些死亡已经被计算在预案中。

  随着拆迁户绝对劣势的形成,谈判空间丧失,强拆中的输赢就会以生命为代价。长沙这次是拆迁对象死,而在另外一些拆迁征地中是黑社会打手死或拆迁官员伤亡。土地权属争夺的冲突反复重演,话已经说尽了,但这个愤恨难消的局面,到底埋下了怎样的隐患,只有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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