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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顺:领导干部应成为普法重点

来源:新京报 作者:朱恒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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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领导干部应成为普法重点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2016年至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部署,从而全面启动了国家“七五”普法工作。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应当说,通过30年的持续努力,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国民的法治素养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作用也已初步显现。

  不过,许多人可能都有这样一种感觉:这些年,虽然法律的宣传工作没少开展,但效果怎样却是值得进一步评估的,普法的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也有待于以更加科学的方式去评判。

  近年来,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会对部分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几乎所有的执法检查报告中,都会提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行检查组到一个省检查,当地介绍情况时重点介绍了法律宣传的措施、成绩,但执法检查组现场问卷的效果却是大相径庭。这些都从一个侧面说明,在一些地方,当前普法“雷声大、雨点小”、形式效果脱节、精准性不够、学用不一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在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之际,我们必须强调效果至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普法理念和普法方式。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我们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250部,行政法规700余部,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熟悉每一部法律,即使是法律专家,也难以对所有法律条文都熟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也不能大水漫灌式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日常的法治宣传,应当重在理念的灌输,比如,要在全体公民中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强调“法无规定即可为,法有禁止不得为”,树立“遇事找法,法外无路”的理念。当然,宣传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仅仅贴贴标语、发发宣传单,效果可能不会太明显。

  其次是要抓关键少数。要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如果法治观念强,在工作中能够时刻遵法、依法办事,本身就是对法治的很好宣传。反之,如果领导干部漠视法治,对普法效果的破坏作用也会非常明显,并且级别越高,破坏性越强。因此,必须要通过加强人大监督、完善任前法治水平测试等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同时,所有公职人员也都应当作为重点对象,让他们牢固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边界意识,恪守法律的边界,不越雷池半步。

  再次要强调精准普法。要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重点内容,着力强调针对性。比如,对于种果树和种蔬菜的农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等要向他们普及果蔬种植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让他们知晓什么农药不能使用,使用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等。对于化学品生产企业,则一定要向其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发生违法案件或事故后,还要及时通报警示,做到以案宣法。曾经,一部法律出台后,有的部门在大街上见人就发宣传单,虽然宣传数据上去了,但却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另外,也要特别注意严格执法对普法的推动作用。比如,我们出台了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但如果不能切实地落实好,违法者不能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法律的权威就会逐步减退。只有让违法者付出必要的代价,得到应有的惩罚,以身试法者才会越来越少,法律的权威才会逐步树立。从这个意义上说,严格执法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手段之一。

  朱恒顺(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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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贺 UN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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