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评论-搜狐网站> 社会评论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封杀电动车,是以“家长心态”剥夺平民路权

来源:光明网 作者:然 玉
  •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封杀电动车,是以“家长心态”剥夺平民路权

  作者:然 玉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其中对于电动车,首次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无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不过对邮政、快递行业则“留有余地”,规定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服务。(3月30日《新快报》)

  广州此一“草案”,涉及之广泛、手段之决绝、制裁之严厉,在国内同类管理条例中都堪称“极端”。当初,“全面封杀电动车”的提法甫一公布,便招致一片质疑与非议。如今相关“草案”提交审议,当地职能部门丝毫不改初衷,当真是视民怨沸腾于无物!如此这般,偏激而轻率的地方立法,不仅未能最广泛地凝聚共识,反倒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的价值分裂。一面是市政管理需要,另一面则是市民出行权利,该怎样权衡取舍?着实要三思才是。

  关于“封杀电动车”的原因,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事故太多了,死亡2345人,背后就是两千多个家庭”。这套说辞温情脉脉,俨然是一片苦心。可是,若用之来作为“立法原因”,还是未免显得太过儿戏了。首先,孤立、单一的伤亡数字,并无任何说服力可言。即便要坐实“电动车高危”之罪,也至少该统计出个事故率才是;再者说,现代社会“理性人为自我行为负责”,公共管理者实在不必摆出那套“为你好”的家长做派说事。

  其实,广州的这一“草案”除了立法初衷难成立,同样也缺乏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不论是国家层面的交通法规,还是广东省一级的管理条例,都没有 “封杀电动车”的相关表述。既然如此,试问未来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要如何通过合法性审查?这样一部合法性存疑的法规,又怎样能生效施行呢?早前曾有观点指出,广州此举“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而时至今日我们越发相信,这一判断仍然成立。

  要知道,城市里的电动车,所牵连的不仅是一份必须尊重的平民路权,更是一种市井小民的生活可能性。作为末梢微观交通系统的一环,电动车对于通勤的多元化、缓解道路拥堵等等,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年累月之后,电动车出行,已经演变为一种稳定的使用习惯和生活秩序。动辄将之封杀,势必会造成强烈的反弹与现实的混乱。之于此,广州虽表示将通过完善“中心区微循环”加以弥补,但这如同纸上画饼一般的允诺,显然无法平复当地市民的当下焦虑。

  毋庸讳言,电动车乱象确该治理。只不过,“封杀”并不是治理,而只是以牺牲弱势人群权益为代价,成就管理部门“一了百了”之快意的野蛮行径。(然 玉)

star.news.sohu.com false 光明网 http://guancha.gmw.cn/2016-03/31/content_19519128.htm report 1290 作者:然玉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实施“五禁”
(责任编辑:王蕊 UN663)

我要发布

热点推荐更多>>

搜狐社论更多>>

南方水灾堪比18年前

检讨抗灾路径依赖,既不在天灾中竖英雄也不忘在人祸中悲悯苍生…[详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