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评论-搜狐网站> 时政评论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胡建兵:民警入股煤矿分红,保护谁?

来源:综合 作者:中国江苏网-胡建兵
原标题:民警入股煤矿分红,保护谁?

  湖南衡阳市公安局正在对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入股煤矿分红问题展开调查。此前,耒阳“兴旺兴新”煤矿老板谷任根实名举报称,陈某在12年前就入股他的煤矿,从2004年到2012年,谷任根一共向陈某支付了分红200多万。2012年后,煤矿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公司濒临停产。但陈某按照入股协议要求结算,要谷任根还要再支付360万元。(2月22日重庆日报)

  近年来,一些煤矿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不计后果搞“三违”“三超”“三非”。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从而使矿难频发。但如果要想“三违”“三超”“三非”,就必须有后台,有靠山。因此,一些矿主就千方百计地寻找靠山,拉一些官员、警察等入股。从而出现了“官煤勾结、猫鼠同眠”的可怕现象:矿老板竟是警察,安监局长当了“黑心矿主”,分管领导坐享“干股”,有关干部和公务员参股分红。

  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入股煤矿分红,是因为煤矿老板谷任根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是拿他手中的权力做交易。陈某是经侦大队担任副大队长,煤矿有了这位副大队长入股,企业就可以违章作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煤矿就可以在这个“保护伞”下获得更多的好处,这正是企业拉陈某“入股”的真实目的。

  国家早就明令禁止政府官员入股经商办企业,但由于“股份”这个诱饵,还是有许多官员敢以身试法。陈某“入股企业”,如果不是有关部门加大了企业的监管力度,如果不是煤矿实在经营不下去,付不起陈某的“股金”,那么,这位副大队长还不知从企业捞取多少的“红利”。遗憾的是,由于陈某贪心太大,使得丑事被曝光,有关部门也就此事开始了调查。陈某最终可能会落得偷鸡不到蚀了一把米的结局,不仅转让股份捞到的钱被追缴,还有可能会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理。

  警察如果借助手中的权力在自己管辖的企业里“投资入股”,然后去坐地分利,透支的是权力,实际上是拿权力入股,是变相收受贿赂,贻害无穷。如果其他官员收受企业贿赂的话,可能使国家在经济和财产等方面受到一些损失,但不会直接威胁到民众的生命。但经侦大队的副大队长入股,可能会使矿主违法生产和经营更加猖狂,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还可能会危及工人的安全。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对此事严肃查处,同时也希望全国其他地方都来查一查此类情况,看看到底还有多少官员存在用“权力投资入股分红”的行为。(胡建兵)

star.news.sohu.com false 综合 http://review.jschina.com.cn/system/2016/02/23/027910233.shtml report 1199 湖南衡阳市公安局正在对耒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入股煤矿分红问题展开调查。此前,耒阳“兴旺兴新”煤矿老板谷任根实名举报称,陈某在12年前就入股他的煤矿,从
(责任编辑:王蕊 UN663)

我要发布

热点推荐更多>>

搜狐社论更多>>

南方水灾堪比18年前

检讨抗灾路径依赖,既不在天灾中竖英雄也不忘在人祸中悲悯苍生…[详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