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一案。万庆良在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
万庆良曾是“明星官员”,亦曾是广州最年轻的市长;他曾因为被查而震动全国,亦因为出庭受审而受举国关注。但令人颇感惊奇是,曾经意气风发的万庆良在举国瞩目的大庭广众之下居然哭了,哭得惊天动地、哭得令人感怀。
万庆良痛哭,究竟是“英雄气短”的情之所至,还是怂包软蛋的本色流露?估计没人说得清楚,恐怕也没人去考究。但令人更感惊奇的是,万庆良十分卖力的“痛哭流涕”,居然并没有调动太多的悲悯情愫。相反,伴着他的痛哭而来的,则是又一轮的人声鼎沸、舆论井喷。甚至,就连他曾说过的反腐语录、他和老搭档的“共用情妇”,都被晾晒了出来,成了媒体的头条。
一边是“痛哭流涕”式的认罪伏法、深刻忏悔,一边是“落井下石”般的“幸灾乐祸”、不依不饶。难道现今的国民已经麻木到了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哭”之上的地步了么?显然不是。据统计,在万庆良之前,至少有6名落马高官受审时情绪激动,或痛哭忏悔,或哽咽流泪。他们分别是:郭有明、阳宝华、陈安众、廖少华、季建业和刘铁男。根据相关报道,上述受审的6人中,均在庭审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有“数次哽咽”、“痛哭流涕”等相关表述,且常常会连说多个“对不起”,让人感觉言词恳切、动情晓理。
万庆良的痛哭,并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万庆良的忏悔,也并没有脱离模式化的窠臼。所以万庆良哭了,民众却显得很“幸灾乐祸”。与大多民众不同,笔者以为万庆良虽然哭得有点失态,也哭得有点滑稽,但总归是哭了,因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感伤、那么一点点动情的。至于原因何在,我想大抵有三:
其一:回想起了过去,懊悔不迭。万庆良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农村,亦曾有过挑水、喂猪、下田挣工分的经历。从一个农村娃娃到全国第三经济强市的“一把手”——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究竟付出了多少艰辛,大概只有他自己清楚。而实际上,他确实也曾“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作风务实,谦虚实干,廉洁自律”过,设若不是因为权欲冲昏了头脑、贪欲祸害了人生,他又岂能会有如今这个“墙倒众人推”的惨痛下场?
其二:他警示了别人,却欺骗了自己。关于万庆良,有媒体整理过他曾经的一系列“豪言壮语”,也梳理了他曾经的一系列“反腐语录”。比如,在2010年当选广州市市长时,他曾发表感言说“我们睁开眼睛,看看别人也看看自己,给自己敲响警钟,别把自己毁了。要掂量掂量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不要因为个人贪腐,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影响家庭生活,破坏家庭幸福。”再比如,在2013年纪委全会上,它曾强调“党员干部必须把廉洁自律放在重要位置,接受人家1万、10万、100万甚至1000万,意味着将健康也搭进去,因为每次一说要检查,就惶惶不安,甚至精神崩溃。”一边言之灼灼、信誓旦旦地讲反腐谈廉政说纪律,一边肆无忌惮、嚣张狂妄地玩权术越底线猛敛财。现在想想,警示了别人却毁灭了自己,本想欺骗别人却欺骗了自己,这怎能不令他“惶惶不安,甚至精神崩溃”地懊悔不不已?
其三:强烈的求生欲望、希望获得同情和怜悯。万庆良非常清楚地知道,作为首个被公布过亿元的大贪官,如果按照相关法律严格追究,自己必死无疑。因而,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同情,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判决,也就成为了他必然的选择。而事实上,他在痛哭流涕、说了一堆“对不起”之后,最终还是落在了“恳求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上。当然,万庆良的表演也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公诉人认为“万庆良认罪态度好检举掲发他人可减轻处罚”。
一场表演一场戏,一个贪官一部剧。万庆良在鲜花和掌声中开启了人生辉煌的大幕,在痛哭和忏悔中终结了人生辉煌的旅程。这其间究竟蕴涵了多少的感慨、多少的警示,恐怕只有每个人自己去品读、去理解、去体会、去感悟了……
(李吉明)原标题: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