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取消贪官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贪官获死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钱列阳始终不认同死刑是最有震慑性的预防手段。他说:“你会发现贪官被纪委找去谈话后直接就自杀了,这本身就说明一些贪官不怕死,死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几年里,自杀的涉贪官员远比被判死刑的要多。”(3月29日《西安晚报》)
用自杀贪官远比判处死刑的贪官多的数据,得出贪官不怕死的结论,这似乎有点想当然了。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不怕死的人,但是,对于贪官来说,他们应该是最害怕死的。如果连死都不怕了,就说明一个人的境界已经到了超乎常人的地步。连死都不怕了,还会在意几个钱吗?其实,每一个人都害怕死,贪官不怕死,只是一个伪命题。
钱列阳为何会说出贪官不怕死的结论?其实这是有原因的,这是因为他就是主张“取消贪官死刑”的人之一。用这个数据无非是想给“取消贪官死刑”摇旗呐喊而已。如果真的废除了贪官死刑的话,无疑就会让法律的震慑作用更加轻飘飘了,对于反腐倡廉来说是没有好处的。
其实,不是贪官不怕死,而是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给所谓的贪官不怕死留下了漏洞。贪官也是人,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死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正是反腐倡廉一死百了的漏洞导致了这种尴尬的现象。
贪官为何不怕死?不是不畏惧死亡,而是死亡之后有诸多的退而求其次的好处。一方面来说,自己已经暴露了,早早晚晚要出事,如果自己不死的话,不仅有被判处几十年徒刑的可能,甚至会是无期徒刑。还会“连累”更多官员,“连累”更多官员,对自己来说没有一点好处,而如果能用自己的死亡,换来其他贪官的安全,则对于自己的家庭来说有着很多的好处,他们的子女会得到照顾,他们的家庭会得到照顾,这其实是为了家人而不怕死的。他们的不怕死并非是够义气,而是为了家人。另一方面来说,如果自己不死的话,这么多年贪污受贿的财富,无疑就会成为烟云,自己的后半生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了,而其所有的不义之财也会被没收。死亡,只是为了保住这些不义之财而已。
这样看来,贪官并非不害怕死,只是在利益权衡之下的一种无奈选择。没谁不怕死。贪官选择自杀,皆是因为反腐倡廉制度存在的一死百了漏洞造成的。现实生活中,大家往往会发现这样的问题,再重大的案件,只要贪官死亡了,案件也就不了了之了,办案部门会以线索中断无法查处,会以死无对证无法查清的理由,进行结案。
假如说,死与不死的结果是一样的,又会如何?当贪官的死亡不能阻止其他贪官的落马,当不义之财不因为贪官的死亡而成为其家人的财富,贪官还会不害怕死亡吗?很显然,也就不会有不怕死的贪官了。
究竟是谁在为取消贪官死刑摇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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