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15日表示,我国将从今年开始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航空公司、旅行社、饭店等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从国家层面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此举颇为严厉。如果联系到其出台的社会背景—“文明旅游关乎国家和民族形象,体现公民素质,虽然引起各方面关注,但还没有成为广大游客普遍习惯,还没有成为旅游经营者自觉倡导”,该管理办法不失为一剂值得期待的良药。而且,从更宏大的背景来看,建立旅行社黑名单,早已成为旅游行业的通行管理办法;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事实上已经在一些省份试行。
但是,有必要提醒的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单填写过程,背后关联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虽然是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但是,这个分级依据是什么?分级依据是否科学?从目前来看,并没有具体的信息。再比如,从以往的游客冲突来看,大多数时候,并非游客蛮不讲理,或是无理取闹,而是与旅行社服务不到位甚至侵犯游客利益有关。换句话说,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问题。是否存在合理的利益调整机制,能够让旅行社真正“履行职责到位”呢?
此外,该管理办法中专门提到,将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活动,将旅游不文明照片、视频等集中公布。这些举措的威慑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进行集中公布时,是否会造成游客个人信息的泄露?如果出现这种问题,这些举措即便再有威慑力,恐怕也不值得推行。
那么,针对上述问题,在建立游客黑名单时,必须把握好度,尽可能确保万无一失,真正实现“通过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达到弘扬旅游文明目的”。这里需要把握好的度至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界定游客不文明行为,必须有清晰的划分依据,尤其是在责任的划分上,不能一刀切地基于表象判定,而需要核实是否存在旅行社服务不规范等事实。换句话说,有时候,不文明的不仅仅是游客,一些景区、旅行社、导游等,素质也好不到哪去。其次,在建立黑名单时,需要保障游客的合法权利。
此外,有必要提醒的是,在与航空公司、旅行社、饭店等联动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之后,会不会因此造成对游客追责过当的问题呢?比如,旅行社会不会因为游客进入黑名单,而拒绝该游客参团旅游呢?航空公司会不会因为黑名单强加给游客更多不利的连带后果呢?这需要明确黑名单的持续时间、惩罚范围等,需要在管理办法中有更具体和细致的规定。
高亚洲(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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