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电商为“双十一”促销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如今,网络消费已经变成消费的重要渠道,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消费模式。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1万亿元,同比增长48.3%。商务部监测的5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网络购物同比增长29.9%,增速比专业店、超市和百货店分别高出23、24.6和25.8个百分点。
毫无疑问,网购正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它给了广大消费者巨大好处:更便宜的价格、更多样的商品、更便捷的采购……当然,网购也面临诸多问题。网购怕什么?一是怕遇到假货,二是怕无法按时收到所购商品,三是怕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难以解决。正是针对这些困扰,有电商打出了“新消费主义”招牌,强调提升网购用户体验,主张消费者主权最大化。
近年来,我们的社会变化太快,各种观念、理论、模式、符号杂糅并举,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经济领域亦有鲜明体现。“消费主义”的坎儿我们还没有迈过去,还远没有成熟、理性的消费理念、消费文化、消费环境、消费模式,却又开始进入“新消费主义”了。所谓“新消费主义”,理应具有“消费主义”的基本内涵和表现方式,也是一种价值观念和消费方式,但既称为“新”,自然也是因其具有了最新时代的生产和消费特征。
“消费主义”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产物。温饱阶段,人的消费只不过是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但进入中等收入阶段,消费则更多地从物质层面延伸到了精神层面。从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律探讨,哪怕是从人类生产活动的根本目的出发,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引领和依归都是毋庸置疑的。自由消费权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发达国家,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达到了70%以上;在我国,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已达到54%左右,成为第一推动力量。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高速增长不是第一目标,提升民生质量才是根本要义。当下的“新消费主义”,消费的内涵在发生变化,如绿色环保消费增长迅速、高档奢侈消费有所降低、文化旅游消费持续升温;消费的模式也在发生重大改变,如个性化定制导致生产消费全链条的重构、网上消费高速增长引领行业格局重组。其中,消费模式的转变似乎更能体现“新”的特点。“双十一”在即,从这个消费时点中,或许也可一窥“新消费主义”的某些端倪。(作者是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部主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