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先后公布,“依法治国”的蓝图愈发清晰。其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最吸引关注,因为它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29日,人民大会堂,人大常委会现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会议作报告,讲述了中国人民“打官司”的变迁。正哥哥在现场,深感周院长也是蛮拼的,自曝那是相当狠。在说到法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时,连用12个“有的”,对一些司法行为失当作了精准画像。咱们具体来看看。
“求告无门”如何破
打官司难,所以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从一些俗语可以看出来,比如“吃官司”、“摊上官司了”,但打官司是最后说理的地方,不得已还得硬着头皮去。可有一种情况令人不解,很多人不是打不起官司,而是“法院不让打官司”。
打官司第一步,自然是立案。周强点了“有案不立”的名,且放在了第一种情况里。法院“案多人少”是事实,法官压力山大也没错,但这显然不是影响伸张正义的理由。如果这个事儿不解决,那正在推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怕也难以推行,因为它要求“把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一个“有案不立”就能把这轨道给堵了。
周强今天放了狠话:各级法院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社立案,坚决防止老百姓“求告无门”。特别是“民告官”案件中,禁止违法增设受理条件、随意限制受案范围。
另外,为了方便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近诉讼,周强在报告中透露:已经调整了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将更多的案件交由基层法院审理。
如此法官要追究责任
立了案了,见法官也是有点怕。“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虽然法官早不戴大盖帽了,但“两头吃”的事情似乎并未禁绝,还很常见。
周强在报告中也给这些不良法官们画了像:“一些法官的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对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粗暴;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私下参与违背法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活动,有的甚至徇私枉法,办假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
上面的算是腐败,还有些失职甚至渎职的行为也被点了名:“有的案件庭审活动不规范,法官不按时开庭、言行举止不得体,随意打断当事人及律师发言。有的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重证据罗列、轻辨法析理,甚至存在案号、当事人姓名等方面的低级失误。”
要是遇到这样的法官,当事人就要倒霉了。怎么办?严字当头。最高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今年1至9月,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法违纪干警42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人。
审判质量怎么提?
审理质量还真是个事儿,那么多冤假错案就是明证。
问题出在哪里?审判质量如何保证?最近两年,这方面的动作不少。比如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行网上办案,制定包涵31项评估指标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等等。
但仍有审判中的“豆腐渣”工程。比如周强点名的这条:“有的法官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条文中大家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文字:“判处XX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到底多少年,就是自由裁量权了。
这个权力本是实事求是之举,却有可能成为寻租之地。不少案件就是因为这个权力行使不当,引发舆论热潮。报告称,最高法已经专门下发指导意见,要求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推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着力完善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和复核制度。
当然,大家印象最深的还是“防范冤假错案”,确立办案终身负责制。周强在报告中强调:“对错案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纠正一批冤假错案,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使正义得以恢复、冤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
执行难、执行乱痼疾怎样治?
都说“案结事了”,真的吗?未必。
还得过执行关。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法院判了,但执行不了,正义还是“有名无实”。更有甚者,在一些刑事案件、职务犯罪中,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决入狱。结果呢,没过几年就“放虎归山”了,甚至一些人连一顿牢饭都没有吃。
周强今天也点了执行的名:“有的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导致当事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审判公正漂亮,架不住执行难捣乱。这样情况一多,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就没了。执行难、执行乱是一大痼疾。怎么治病?
最高法最近推动了公开听证、异议复议、网上拍卖等制度。针对漏洞百出的“减刑假释”,最高法也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建立减刑假释公开审理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适用条件。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是否牢固,是检验法治中国成色的试金石。愿我们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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