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地方政府副秘书长新一轮瘦身,眼下正在悄然进行。今年上半年内,部分省级和地市政府已公布调整、削减副秘书长配置的情况。但据记者调查发现,多地政府副秘书长比副职领导多一倍,超编现象仍很严重。
说起来,这已是中央开展“减副”的第5个年头。早在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就曾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不得超过领导班子副职职数,县级政府不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可这份《通知》,在现实中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去年,中央巡视组在两轮巡视中都发现,多地存在超职数配副秘书长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今年,中组部将超编超配干部治理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今年1月,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而经过上半年的“减副”调整后,部分省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确实在减少。
但也应看到,在不少地方问题依旧。有的地方政府副秘书长动辄十几人,而“兼职的不占编制”的现象也很多。个中暴露的超副职领导、配置标准不一等问题,不容小觑。事实上,副秘书长超配,可以说是待解沉疴,屡遭曝光却问题依旧,甚至还有反弹。毫无疑问,解决存量超配问题,肯定需缓冲时间,可5年了乱象犹存,这无疑是对“减副”加码提速的敦促。
无可讳认,某些地方增设副秘书长,名义是为“开展跨部门协调工作”之需,可实质却是出于分解责任的考量,或是遵循平衡官场权力格局的“潜规则”,解决有些官员的晋升、待遇问题。毕竟,设副秘书长,也能达到提拔干部、套占职级的目的。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对副省长、副市长人数有明文限定,但对政府的副秘书长职数,却没明确规定。
正因如此,2009年的《通知》里,要求地方政府副秘书长超配过多的,应妥善调整,在两年内予以消化。但因编制管理缺乏硬性约束等问题,这一“遗留问题”留存至今,而“原则上不超过副职领导”,也留有弹性空间。有些地方政府虽制定了“三定方案”,可也是“自己约束自己”,易沦为虚设。而据了解,截至目前,副省级城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定编尚未“全覆盖”,已核定编制的大概只有1/3。
副秘书长动辄超配,表明涉事地方是在因人设事,而不是本着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科学设职。到头来,冗官之下,耗费了财政,行政效率也低下。基于此,显然不能让副秘书长超配问题久拖不解,拖成死结。
而要解决超配难题,就应克服职数安排的随意性,设立“硬杠杠”。说具体些,就是通过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来确立刚性规范。而地方政府也要对副秘书长的编制数、分工和具体信息无保留地公开。按照中组部对超编超配干部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要求,截至今年6月,各地须制定超编超配专项治理整改计划。希望在地方政府组织法中明确副秘书长在各层级的配置,建立相应的法规约束,在整改计划内。
再者,针对超编提拔干部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4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整改,不能说纠正了之前超编提拔的问题就算完事,还应确立“谁提拔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官员依规给予党纪处分,才能以儆效尤。
当然,有些地方以“事务繁多”作为超配理由,也并非全是托辞。在此情境下,有必要明确职能权限,以放权为抓手,明确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避免包办事务过多,“十羊九牧”,这样也能釜底抽薪。
说到底,“控副”有难度,但绝非无解,它本身就依附于编制规范、放权等衍生命题上,也只有从确立“权力清单”和编制管理法制化等方面着手,并辅以执行力,“减副”才能愈发见效,而非陷入“顽疾难消”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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