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日本著名细胞生物学专家笹井芳树在位于神户市的日本理化研究所自缢身亡,终年52岁。笹井芳树是被称作“日本居里夫人”的小保方晴子的导师,也是后者被质疑造假的论文的共同作者。小保方晴子造假的调查委员会认为,笹井芳树虽没有不正当行为,但没有充分确认论文内容,因此也有很大责任。笹井芳树是再生医学领域的世界级学者,他的死在日本掀起舆论风波。(8月6日环球网)
笹井芳树的自杀是因为涉及小保方晴子的ST A P(刺激触发多能性获得细胞)论文造假,因此有评论认为,笹井芳树的自杀是一种有担当和知耻后勇的行为。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简单,而是有更多的复杂原因。从笹井芳树的遗嘱也能获得一些蛛丝马迹。遗书说,“不是你(小保方晴子)的错。一定要让ST A P细胞重现。”
显然,笹井芳树的内心深处并不认为小保方晴子和他参与的ST A P细胞研究结果有假,而是极力希望小保方晴子再次实验,以证明ST A P细胞的存在和其研究结果的正确。由此,也自然联系到科学史上的另一个著名争论以及由此产生的普朗克定律,即: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取得胜利并不是通过让它的反对者们信服并看到真理的光明,而是通过这些反对者们最终死去,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
普朗克说这些话是基于19世纪下半叶物理学界出现了玻尔兹曼的“原子论”与奥斯特瓦尔德的“唯能论”之间的论战。玻尔兹曼后来被视为继牛顿之后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但是,当时他提出的原子论并不被认同,而且其反对者奥斯特瓦尔德还有强大的后台— 不承认有原子存在的恩斯特·马赫的支持。
由于马赫在科学界的巨大影响,当时许多著名的科学家也拒绝承认原子的存在。只有在后来才大名鼎鼎的普朗克站在玻尔兹曼一边。由于得不到支持,玻尔兹曼一直有一种孤军奋战的感觉,他曾两度试图自杀,并于1906年自己结束生命。时间和实践证明了玻尔兹曼的理论是正确的,普朗克也由此提出了普朗克定律。
笹井芳树的自杀未必与玻尔兹曼的自杀相似,因为,普朗克定律未必完全正确。因为,并非要让反对者死去才能让真理显现和认可,而是可以通过实践来检验真理。而且,玻尔兹曼的正确也并非是因为他自杀后,别人同情他才承认原子论,而是通过后来其他人的无数研究证明了原子论的正确。
更为不同的是,玻尔兹曼只是感到孤独和没有支持,但小保方晴子的造假已被证实或部分证实,除非小保方晴子能重新实验以获得可重复的结果,从而证明ST A P细胞的存在。由此看来,笹井芳树的自杀就不仅不是知耻后勇和负责任的态度,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如果从正面来看待普朗克定律,笹井芳树不应当像玻尔兹曼一样自杀,而是要坚强地活着,并从事研究。因为笹井芳树一直认为ST A P细胞是真实存在,基于这一理念就理应敢于担当,协助小保方晴子重新实验和研究,以证明他们研究结果的真实和正确,哪怕这种证明需要一生一世的时间。
事实上,笹井芳树的自杀更是一种转移和推御责任,让小保方晴子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和险恶的环境。因为,笹井芳树的自杀也有可能促使小保方晴子步其后尘,甚至是协迫小保方晴子也采取同样的行动。
笹井芳树的自杀也是对现代社会所认同的男女性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违背,因为,男人更应当顶天立地和更有担当,而不是一死了之把所有的疑问、责任、压力全部转移到弱女子小保方晴子的身上。因此,笹井芳树的自杀会让人发出疑问,像个男人吗?显然,这样的作派并非男子汉,也不可能得到女人,甚至男人的肯定。
毫无疑问,笹井芳树的自杀是科学界的一大损失,而且其自杀也有不得已的原因,甚至是日本自杀文化的使然。尽管在日本传统文化中,自杀是一种对失败负责的行为、一种谢罪的形式,但是,在其他文化中,如在基督教文化里,自杀是一种罪孽、一种懦弱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因此,有充分理性的科学家并不会认同这种自杀,至少会认为这是不明智的做法。相对于活着,死才是最容易的事情,每个失去勇气、自信和希望的人都可能选择自杀来逃避现实,但是,逃避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更不可能让干细胞造假获得澄清,还可能为人们留下更多的猜想。(作者系北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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