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傍晚,前正国级官员周永康落马的消息发布。其后不久,中央决定10月召开十八届四全会,主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显然,这两则消息应该都源自于中央政治局7月29日会议作出的决定。尽管周落马的消息未在此次会议消息中显示,但末尾一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应有包括。一则打掉大老虎,一则宣布推进依法治国,无形中蕴含着更深刻的寓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副国级的薄熙来被公审,再到副国级的苏荣、徐才厚落马,再到此次正国级的周永康被审查;从去年的31名中管干部落马,到今年迄今有20多位省部级官员被查,反腐可谓渐入佳境。这些反腐硬招力举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级别多高、权有多大,都没有腐败的“保险箱”。只要你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不能不看到,随着一大批苍蝇级、豺狼级、老虎级、大老虎级的腐败官员落马,社会上的议论多了起来。有人说,光这么打掉一批有什么用?不过治标而已,关键还是要治本。有人说,这么强力反腐败,搞得一些干部人心惶惶,不想干事,影响了发展。还有人说,随着这么多老虎级官员的落马,会不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应当说,这些担忧是正常的,却都有失偏颇。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反腐败的法治化。一切以党纪国法为红线,党纪严于国法,先依党纪之严而惩处,再交国法之规而绳之。这种成熟而规范的反腐路径,让世人看到,我们党的反腐走的是法治化道路,按照法治的方式行事。我们党一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但怎么治、如何严?归根到底就是法治。
不必讳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总量有了大的飞跃,发展水平有了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也经不住权、钱、色的诱惑。尤其是在贪欲方面,简直是无底洞。无论是军中的谷俊山、徐才厚,还是如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抑或是清点现金时烧坏4台验钞机的处级干部魏鹏远,其贪资之巨令世人咋舌。面对如此严峻的腐败情势,怎么办?如何坚定地扛住反腐的大旗?
显然,在腐败分子迭出的情境之下,空谈反腐要治本,不过是书生之论。正所谓沉疴须用猛药治。只有先强力治标,把毒瘤剜除,才谈得上肌体的健康。这就是王歧山同志所说的,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不反腐败,发展才会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的信心与信任才会受到打击。
治标也有多种治法。历史上朱元璋好杀成性,对贪官动辄以极刑。但显然,这种治法不持久,也不管用。我们已经迈入现代社会,以把13亿人民带入现代化、实现中国梦为大业,当然不能如此没有章法。我们党的反腐章法就是,把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一切依党纪国法,决不姑息容情,就会对腐败分子以极大的打击和有效的震慑。
而在相当意义上来说,法治化,不正是治标的有效方式,也是治本的重要途径么?一切在法治的轨道内行事,以法治为准则、为标杆,腐败的生存空间还会大么?一些腐败分子所以贪欲无极、腐烂无形,归根到底就是权力过大、为所欲为,把党纪国法抛在了一边。让党纪国法通上高压电,筑牢法治的堤坝,只会倒逼各级干部规规矩矩干事。所谓治本,也正是要达到这样的效果。
该由党纪处置的由党纪处置,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法治进程,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而周永康这个改革开放以来反腐涉及的最高级别官员的落马,则充分表明,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禁区,没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大老虎的落马,乃是我们迈向法治的又一关节点。
而这一切,站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的全局和高度,我们已然明了。正如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所言,“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反腐归属于实现政治清明的范畴。而我们所希冀的,远不止反腐这一端,而是一个全方位的目标,更是将以法治为引领,为信仰的。而这,也更是值得我们憧憬与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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