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德州市区惊现“买房送老婆”的广告雷倒了不少市民,不少市民质疑:这样的广告是怎么批下来的?(6月28日《四川新闻网》)
买房真能送老婆吗?回答是否定的。细心的市民在“买房送老婆”五个大字下发现了一行小字:“爱老婆,就送给她一个更舒适的家”,至此,真相大白:非买房送老婆,而是买房送给老婆。广告中省略了一个字,让语义相差十万八千里。
那么,“买房送老婆”广告到底在玩什么噱头呢?其实,时下的房地产市场状态不容乐观,许多城市—般商品住宅的成交持续量低靡,成交价格明显下降,增量住房的销售形势严峻,于是,愁坏了的开发商和销售公司便利用这种“买房送老婆”来吸引眼球,获得关注,刺激消费,这样的噱头,明眼人一看便知。殊不知,“买房送老婆”这样看似“创意”的广告带来的负作用是巨大的。“买房送老婆”,在这里老婆成了物品,哪有一点对女性的尊重?而买房不可能送老婆,虚假的宣传无视商业诚信和商业道德,也违反了《广告法》中有关尊重社会道德的规定和要求,这种糟蹋文字、混淆视听的欺诈广告足以证明了开发商和销售公司在房地产销售上已经黔驴技穷了。
古往今来,市场的竞争首先是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的竞争,房地产市场也一样,不在房地产质量、价格、服务、信誉上动脑筋、想办法、做文章,仅仅在广告宣传上使“创意”、搞“欺诈”,其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一定是你自己!(艾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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