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湖北省阳新县11名常委班子成员聚焦“四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外出差或办事,比较钟爱于食宿星级酒店,有时也趁机逛逛旅游景点。”“一餐饭下来上千元,作为贫困县的县长,你花这个钱不觉得心疼吗?”“晚上开常委会时,常常看到你满脸红光,一身酒气。”(6月19日《湖北日报》)
开展实践教育活动,需要聚焦“四风”,当面锣、对面鼓,相互“揭短”,相互帮助,以实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但是,从媒体报道看,官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所揭露的“短处”,不乏违法乱纪行为。像这类行为,笔者认为不能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而应该视其为反腐举报信,依照党纪政纪问责。
比如阳新县纪委书记批评县长“一顿饭花上千元”,更有甚者,该县有一位官员,省里安排他到四川开会,会议结束后,他绕了个大弯跑到西藏去了。
如此咄咄怪事,就很难服众了。在去年7月,在中央纪委通报的8起典型问题中,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去年12月,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照中纪委和地方纪委历次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阳新县在这次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所暴露出的“短处”,可谓更加严重,但这些违纪的官员却安然无恙,未受任何处理。
不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纪检部门还熟视无睹,甚至仅是在民主生活会上给予轻描淡写的口头批评——这真可谓是,中央八项规定的春风不度“阳新关”。解剖阳新县这只麻雀我们不难发现,中央规定是统一的,但地方执行的尺度不同、宽严有别,这值得警惕。现在,正好问题也曝光了,为何上级纪检部门不及时下手,给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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