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食堂有环境污染嫌疑,市区两级环保执法部门出动,竟然连单位大门都进不去。昨日《新京报》的这则报道,让观者惊诧、闻者错愕,因为首都堂堂两级执法部门公干,结果连门都进不去,这家单位真是牛啊!
什么单位?国家文物局。文物局也是国家行政部门,理应深谙法律规范、习惯依法行事,面对执法机关正常公干,只有配合接受的责任,没有推诿抗拒的权力,而昨日这一出戏,显然是把“责任”和“权力”神魂颠倒了——抗拒有理,配合免谈。
当然,事情一旦闹大了,弄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无理矮三分”的当事人不照章办事,那肯定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很快国家文物局官方微博就发了讲道理、讲法律的回应,一方面积极解释;另一方面表示接受监督、批评某些出言不逊的工作人员。
这场“硬碰硬”的风波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可这类现象产生的缘由、暴露的深层问题,却值得好好挖一挖、剖一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敢于把执法者拒之门外、出言不逊,除了街头那种泼皮牛二外,很多都是身后有靠山的。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习惯思维中,级别比法律重要、面子比规则重要,“查处事小,丢人事大”,典型的“衙门思维”,老虎屁股摸不得啊。再往深挖,还有一种思维、习惯也是根深蒂固,即为单位的公事出头,惹再大的麻烦也不必担心被打屁股,而且“天塌下来有领导顶着”,我一个堂堂国字头机关,还怕你地方环保局不成?
瞧瞧,本来一件再正常不过的执法公干,结果在实践中就演变成了一场“潜规则”的博弈和角斗;本来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食堂污染问题,结果就升级为两个权力部门的对峙。滑稽乎?荒唐乎?
假如再继续深挖,还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并不罕见,而是在一些地方有相当的普遍性,比如某些国字号央企在地方圈地开路,有的污染环境有的补偿不公,可面对地方执法,不仅态度比铁硬,阻挠手段也是杠杠的。这就牵涉另一个深层问题:当执法遇到“大老虎”单位该怎么办?一个科级执法部门如何去查处一个厅级甚至部级单位的违法行径?尽管按照法律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不论对象级别、地位、身份,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是难乎其难,那些“人分三六九等”的陈腐观念还颇有市场,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拦路虎、肠梗阻。
这次幸好有媒体报道、有舆论压力,结果总算让法律挣回了颜面,可是那些没有被舆论关注、没有靠上级推动的普通执法呢?还有多少是在这种“级别不对称、权力不平衡”的状态下折戟沉沙了呢?
老虎屁股要敢摸、老虎嘴上敢拔毛——法治法治,就是只依法治理不论其他,这是衡量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当下舆论的焦点和治理的重点普遍聚集于执法的乱作为、不作为上,而对执法敢于碰硬、善于碰硬的制度支撑似乎不够,“国家文物局工作人员将北京环保局执法者拒之门外”这件事,为政府公共治理提出了新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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